新建小区一律配建经济房
新制度将作为全省开发项目招标或土地出让前置条件 3月底摸清城市居民住房需求
据新华社济南1月16日电 2007年,山东省将推行经济适用房“配建制”,把商品房小区中按一定比例建设经
济适用房作为开发项目招标或土地出让的前置条件。
16日召开的山东省建设工作会议透露,2007年,全省将开工建设660万平方米经济适用房,确保竣工400万平方米,并将进一步规范经济适用房建设、销售和交易行为。
为科学调控房地产市场,山东将在今年3月底前完成住宅状况调查,摸清城市居民住房现状和需求情况,修订完善住房建设规划。省建设厅要求各地用3年左右时间解决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0平方米以下居民的住房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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