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6日消息
据台媒报道,岛内教师队伍中传出一起丑闻。高雄市某私立高中的萧姓男老师涉嫌以成绩威胁女学生,订立“性交易契约”,且连续性侵害女学生得逞;女学生不堪受辱,偷取萧姓老师七万多元(新台币,下同)现金泄愤,事后向校方报告受害过程。台检警单位侦查后将萧老师收
押禁见,检察官起诉认为萧老师事后毫无悔意,从重求刑十二年。
据台湾《中国时报》报道,今年五十七岁的萧某任教于高雄市某私立高中,2005年9月起担任被害人甲女二年级班主任,他涉嫌利用指派甲女负责处理班级学生课业数据为由,将他所管理的教室钥匙交给甲女,制造二人单独相处的机会,强行抚摸猥亵甲女。
课业要挟“余兴节目”有价码
去年四月间,萧某要求与甲女订定“性交易约定”,并储存于计算机档案中,威胁甲女若不依他的要求进行性交易,将利用她学业成绩差,在同学面前羞辱、处分她,若是甲女依约定,从六月起与他进行性行为,事后会付给她一千到两万元代价。
这份约定中包含“读书计划”及“余兴节目”,“读书计划”是萧某督促甲女加强英文及数学,但内容仅有简短几行字,其余一大篇都是“余兴节目”的“性交易契约”,包括各种不堪的内容,并定下各种性交易的价码。
据称,2006年5月3日放学后,萧某即以留校课业辅导为由,先自行脱光衣服,再强脱甲女衣服,抚摸猥亵甲女胸部及下体得逞。
甲女不满萧老师对她性侵犯及猥亵,去年5月19日晚上晚自习后,自行打开视听教室,弄乱教室内物品,偷走萧老师的现金七万多元。
视听教室逞兽欲校外加码
2006年5月22日下午,萧老师佯装要向警方报案,在视听教室内威胁甲女,加以性侵害得逞,事后再利用手机短信通知甲女“再到校外陪我三小时,否则别怪我见死不救”。
甲女无奈,于5月24日将偷得的七万多元原封不动归还给他,两天后将被性侵犯过程告诉学校护理老师,校方通知台当局“社会局性侵害防治中心”,转送警方侦办后,移送高雄地检署侦结起诉。
台湾检察人员指出,萧某本应为人师表,未善尽其职,竟对未满十八岁之学生猥亵性侵,破坏学生对老师的信任,对被害人身心发展铸成巨大伤害,犯后无悔意,从重求刑十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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