患者丈夫跪在地上,求院领导给他一个说法
剖腹产后胎儿死亡子宫被切
患者家属认为西安天坛医院手术前使用了“堕胎药”,跪求院长承担
责任
本报记者 鲁敬 摄
本报讯(记者 郭魂强)
产妇吴女士住院后,经查胎儿存活正常而待产,保胎治疗一周。去年11月21日实施剖腹产手术,但产后孩子就死亡,吴女士也被切除了子宫。患者质疑,医院使用的“米索前列醇”不是保胎药而是堕胎药。
产妇家属 医院用的是“堕胎药”
昨日,产妇丈夫辛恒贵悲痛地向记者说,去年11月13日,35岁妻子因羊水已破待产,住进西安天坛医院,经检查一切正常,随后医院一直进行保胎治疗。
羊水已破4天是否要进行剖腹产,他一直提醒医生,但医生认为没事。去年11月19日,医院开始用催产素引产,20日继续打点滴催产,当晚妻子见红。然后他又去提醒医生要做剖腹产手术。但是医生没有听取他的建议,21日医生拿来“米索前列醇”药,要求放在200毫升水中,每隔半个小时喝一次,当日10时许,妻子疼痛难忍,下午1时疼痛加重,五次叫医生来检查,但医生说时间还没到不要紧。21日下午4时40分,晚班医生来上班,妻子疼痛难忍,他再次向医生提出剖腹产,这时,医生一边准备手术一边汇报,当日6时30分,妻子被推进手术室。8时10分,他被告知,婴儿死亡,9时30分,妻子被推出,但子宫已经被切除。
辛恒贵认为,医院让妻子服用的“米索前列醇”,该药说明书明确写到产妇禁用,但医院违反规定给妻子使用。事发后,医院还让不明身份的人来恐吓他,也不让他复印病历。
记者昨日采访医院院长时,辛恒贵突然冲进院长办公室,跪下让医院承担所有责任。
医院解释 切除子宫是万不得已
该医院高院长解释说,他们采取措施得当,不承担责任,且事发后每月给病人500元生活补助,考虑减免产妇2万多元医疗费用,并给予经济补偿。但患者家属不配合,反而扰乱医院秩序,这几天他们医院病人明显减少,该负责人说:“切除子宫是万不得已的,否则产妇生命可能有危险……”
据介绍,医院一共给产妇服用“米索前列醇”70微克,实施剖腹产时,产妇出现恶心、呕吐、面色苍白,血压下降,继而胎心消失。术后,发现子宫破裂,胎儿胎盘已经入腹腔,胎儿死亡。子宫收缩差,随决定实施子宫切除术。
记者询问:“‘米索前列醇’孕妇能使用吗?”“没事,医生都这样使用。”在患者提供的该药品说明书上明确写到“除终止早孕妇女外,其他孕妇禁用”等字样。同时,在说明书上也看到,该药品是终止产妇妊娠的药品。记者昨日采访陕西省妇幼保健院有关专家,该专家认为,“米索前列醇”主要是用在促进子宫成熟、助产方面,但临床使用十分谨慎。
昨日,西安市雁塔区卫生局、公安雁塔分局长延堡派出所介入调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