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现有人在偷三轮车后,诚东小区的值班保安蒋先生选择了拨打110。可是,民警赶到时,偷车男子早已不知所踪。这下,蒋先生成了众矢之的,一些居民埋怨他:“再勇敢点就好了,现在车没了谁来赔?”
小偷摸刀他放手
昨天,蒋先生无奈地告诉记
者,他是昨天凌晨3时许发现这名男青年的,当时只有他和那个小偷,“我都53岁了,那个男青年20多岁,我根本打不过他。”
蒋先生,当时他正在值班,发现一名陌生的男青年推着一辆人力三轮车埋头往小区外走。蒋先生一眼就认出,这辆人力三轮车是小区里一名租户刚买的,于是他就上前盘问这名男青年。蒋先生发现这个男青年说话支支吾吾的,还想趁机溜走,他就冲上前去一把抓住了男青年的胳膊,“没想到,这个男青年威胁说带着刀子,要捅了我。我见他还一直往腰上摸,只好放了手。然后跟他拉开距离,并打电话报警。哎,我也是没办法啊。”蒋先生说。
有人怪他没尽职
但是,小区的一些居民则难以接受蒋先生的说法。一名小区居民告诉记者说:“保安保安,拿这份钱就是要保小区居民的平安,不能让小偷一吓,就马上妥协了啊。而且,事发时天马上就亮了,再坚持一下,可能小偷就跑不了了。”
保安没有执法权
保安应该什么时候松手?海之源律师事务所的王律师告诉记者,保安本身并没有执法权,他们只能防止不法侵害的发生或制止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并不能代替警察来保护居民安全,蒋先生在遇到危险时首先选择保护自己的生命安全,随后与警察联系是明智之举。但如果不法侵害是因为保安的监管不当造成的,或者保安的避险行为造成了损害结果的进一步扩大,保安所在的单位将负民事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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