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作为一种解决城市中等收入以下家庭住房困难的重要举措,普通商品房建设在我市实施两年来成效明显。记者从市国土资源与房管局获悉,去年全市出让土地18宗共1063亩普通商品房建设用地,全部建成后将为城市中等收入以下家庭提供138万平方米的新住房。
据介绍,市
政府已连续两年将年供应普通商品住房用地1000亩列入重点工作目标,通过积极实施土地倾斜供应、存量土地挖潜、加大“收储供”鼓励等措施,较好地保证了土地的供应。在2005年完成供应普通商品住房建设用地1000亩的基础上,2006年又挂牌出让土地18宗,土地面积1063亩,规划建筑面积138万平方米,已开工项目5个,施工面积27.65万平方米,已进入公开销售登记阶段项目2个。
普通商品住房项目的推出,对稳定我市住房价格,引导、稳定居民心理预期,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一是“限房价、竞地价”的土地出让原则保证了住房的保障方向。普通商品房的建设用地在土地出让前均由市国土资源房管局会同市物价局确定销售均价,销售均价原则上按低于同地段商品住房平均价格20%的标准确定,确定的销售均价作为土地出让的附加条件纳入土地出让方案。市国土资源房管局根据限定的销售均价和经过测算的建筑综合造价,结合该区域土地市场实际情况综合确定土地挂牌出让起始价。二是销售定价的相对下浮保证了此类住房的价格相对低廉。普通商品房的销售价格以周边商品住房平均价格为基础,并与周边商品房价格保持下浮比例为20%的合理差价,市政府根据房地产市场调控需要,适时调整下浮比例。三是公开销售的原则使供应对象的利益得到保证。普通商品房主要是供应给城市中等收入以下的住房困难家庭,按照“困难优先、公开公正”的原则,严格按房源公告、申请登记、审核公示、摇号排序、轮候选房等程序组织公开销售。自去年9月开始,我市组织了首次公开销售活动,1251套普通商品住房在监察部门、公证处、市民代表的监督下,采取困难优先、轮候排序、公开摇号的方式确定了入围名单和选房顺序。(本报记者 霍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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