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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失窃小偷被打动又送回 女高中生心里又犯难

青岛新闻网  2007-01-03 04:31:58 青岛早报

 

  信吗?手机失窃

  小偷托人又送回

  女高中生这下拿不定主意了:还要不要报警

  昨日下午,胶南女高中生丁某的手机被偷走,没想到“良心发现”的小偷两小时后将手机托人给她还回来,这让20岁的丁某拿不定
主意:还要不要报警?

  女生乘车遭遇贼

  昨日下午3时左右,胶南某中学的高中女生丁某乘上了通往胶南隐珠镇的1路公交车。

  车上的人很多,拥挤中一个20多岁、长相清秀的男青年从后面搂住了丁某,她回头盯了对方一眼。男青年看到丁某的目光后,满脸尴尬,匆忙离开丁某,向车门挤去。

  男青年下车后,丁某发现自己装在上衣口袋里价值900元的手机不翼而飞。她慢慢回忆起这名男青年的手好像划过她的上衣口袋,她急忙追下车去,一直追赶了10多分钟,但眼睁睁地看着那名男青年消失在人群里。

  这部手机是妈妈半年前给她买的,上面还有一些很重要的电话号码,丁某不愿意就这样被人偷走,她准备去公安机关报警之前先用公用电话试着拨打自己的手机,没想到她的手机没有关机,响过几声后,一个说话很有礼貌的男性接了电话,丁某哭着哀求他将手机还回来。在沉默了3分多钟后,对方似乎被丁某的迫切心情打动,表示愿意把手机归还。

  两个小时又归还

  手机被偷走两个小时后,在胶南市万家服饰店的门口,一名蹬三轮车的中年人受这个“良心发现”的男青年之托将手机归还了在店门口苦苦等候的丁某。

  丁某庆幸之余却又不禁困惑,自己是否应该报警。昨天记者采访她时,她告诉记者:“这个小偷已经良心发现,把手机还给了我,本来应该给他一个改邪归正的机会,这次虽然放过了我,但要是他贼性不改,以后还可能去祸害别人,总有一天会受到法律的严惩,那我现在不报警是不是就是害了他?”

  律师认为应报警

  记者就此事咨询了海之源律师事务所的王律师,他建议丁某报警,将这名男青年绳之以法。王律师告诉记者,任何人触犯了法律就必须承担法律责任,但法律的目的不是惩罚而是教育人和避免犯罪。这名男青年虽然将赃物归还了丁某,但他的犯罪行为已经实施,归还赃物并不能否定丁某犯罪的事实,司法部门在惩处过程中,会充分考虑他的这种善意,会相应减轻对他的惩罚。

  请你说说怎么办

  你觉得丁某是否应该报警?这名回头是岸的男青年是否应该受到法律的惩处?请将你的意见拨打早报热线82888000或发送手机短信08532019(移动)、8532019(联通)、16532019(小灵通)告诉我们。(见习记者 黄 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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