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讯
依法查处流浪乞讨人员的各种违法行为,要加大对诱骗、拐卖、残害流浪乞讨未成年人、残疾人和组织、教唆、胁迫、控制未成年人、残疾人乞讨敛财或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打击和查处力度;对病卧街头的流浪乞讨人员,民政、公安、城管等部门应通知120急救中心进
行现场急救……我市15个部门将联手加强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近日,市政府出台相关意见。
意见中规定,民政部门、发展改革部门、综治部门等各相关部门要按照各自的职责,齐抓共管,密切配合,把救助管理工作落到实处。对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不力和街头流浪乞讨未成年人数量庞大,未成年人外出流浪乞讨现象严重的区市下达督查通知书,对造成严重后果的实施一票否决并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另外,公安部门要依法查处流浪乞讨人员的各种违法行为,要加大对诱骗、拐卖、残害流浪乞讨未成年人、残疾人和组织、教唆、胁迫、控制未成年人、残疾人乞讨敛财或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打击和查处力度。另外铁路、交通部门要为救助管理机构购买乘车(船)凭证和接送救助人员进出站等提供便利。
意见中还对城管执法部门、司法行政部门、财政部门、卫生行政部门、劳动保障部门、教育行政部门及文明办、机构编制部门、残联、共青团和妇联组织等部门的具体职责做出规定。
意见中规定,对病卧街头的流浪乞讨人员,民政、公安、城管等部门应通知120急救中心进行现场急救后,根据病人病情护送到定点医院或就近医院救治。接诊医院对流浪乞讨人员应当积极进行救治。受助人员在医疗机构医治,采取先记账、后结算的办法,每年度由救助管理机构向医疗机构进行结算。
(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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