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报讯 记者昨从市物业办获悉,为加强业主与物业公司之间的沟通,今后,我市各物业公司将定期设立“开放日”。为进一步完善各区物业行政管理部门的信访工作首问承诺制,市物业办要求各物业管理小区创建“业主委员会接待日”、“小区主任接待日”和“物业行政管理部门接待日”等
制度,使群众反映的问题能够在第一时间内得到解决。(宋振涛)

页面功能   】【 小字】【 】【打印】【关闭

相关链接:
 
下一篇:
 
物权法草案做出规定:车位车库要先满足业主需要

版式检索

旧报全文检索

专题汇总

实用信息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