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即墨县令石刻现崂山
市民房振兴在崂山发现未被记载的石刻 经查书求证发现它已300多“岁”
早报讯
在崂山发现
未被记载的清朝康熙年间的石刻后,家住李沧区的房振兴展开考证,“我认为这块石刻是当时的县令为调解僧俗地界间矛盾立下的界碑。”昨天,房振兴拨通早报热线82888000发表自己的看法,他希望自己的发现能得到岛城专家认证。
房先生说,12月26日,他和朋友宋师傅来到崂山西麓的石门山,偶然发现一块大石上方的落叶丛中露出石刻的痕迹。经仔细辨认,石刻的内容为“正堂龚老爷亲自踏明分水岭为界”(上图)等繁体字。房先生说,他查阅了《崂山志》和《崂山碑碣与刻石》等资料,但没有找到关于这块石刻的记载。
房先生又查阅了历史资料,发现自隋朝开皇十六年(公元596年)立即墨县开始,到清同治十一年(公元1872年)为止,即墨只出现了一位“正堂龚老爷”,他是清康熙三十一年(公元1692年)即墨知县龚铨,离任时间为清康熙三十六年(公元1697年)。除此之外,房先生还发现这处山梁东面是“七口峪”村,山梁西面是佛教庙宇“石门庵”。此石刻不存在行政区域划分界碑的可能性,只能是石门庵僧人和七口峪的村民因为土地、山峦归属问题引起诉讼,即墨知县龚铨亲自带人到现场勘察所立的界石。
“这处石刻对研究崂山历史有珍贵意义。”房先生说,通过以上分析可以认为该处石刻的时间为:1692—1697年,离现在300多年。(徐勇 摄影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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