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种烟花禁销禁放
我市发布禁燃烟花爆竹明细 3寸以上礼花弹等被禁销
早报讯
记者昨日从市安监局获悉,按照《青岛市禁止制作和限制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我市公布2007年春节期间市内四区及崂山建成区
内禁止销售、运输、储存和燃放烟花爆竹品种及规格。
市区内禁止销售、运输、储存和燃放下列有碍公共安全的烟花爆竹:产品外包装上未标注产地、生产厂家、安全注意事项的产品及非法私制的烟花爆竹;各种规格的拉炮、摔炮、砸炮;燃放轨迹不确定的升空类多响爆竹、旋转升空类烟花;3寸以上规格的组合烟花、礼花弹;人工装填燃放式礼花弹;长度超过50毫米、直径大于8毫米或单发装药量超过8克的爆竹;含有氯酸钾成分的烟花爆竹及其他危险性较大的烟花爆竹等。
据介绍,对违反规定的单位和市民,有关部门将依法没收违规烟花爆竹,并视情况给予处罚,如果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记者
王磊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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