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剪断隔离网穿行豁口 山东路遭遇人车隔离难(图)

青岛新闻网  2006-12-24 17:40:45 青岛晚报

 

山东路新建跨线桥下白色塑料护栏被路人毁坏。曹为鹏 摄

  晚报讯 山东路中央隔离网从今年下半年起已经被破坏得支离破碎,自1
1月26日山东路鞍山路跨线桥开通以来,山东路桥头中心线处的白色塑料护栏又遭破坏。针对交通设施严重被毁的情况,交警部门表示依法可对破坏者拘留15天,并罚款2000元。

  昨天下午,记者在山东路与江西路路口开始北行,至山东路与延吉路路口共发现被破坏的隔离网30多处,留下一个个大口子,行人们急匆匆地穿过豁口,全然不顾疾驰而过的汽车随时可能发生险情。11月26日刚开通的山东路跨线桥开通后,南北通行的车流辆明显增多且速度加快,有关部门在山东路桥头中心线处设置了美观实用的白色塑料护栏,沿线也设置了绿色铁丝网护栏。但记者在现场看到,坚硬的白色塑料护栏已有多处被打碎。这些白色塑料护栏和铁丝网造价都不低,被破坏后既造成安全隐患,又浪费了纳税人的钱。在山东路桥头处的山东理工大学车站处,一些行人正在违法横穿马路,由于此地正处下坡,车速都很快,记者与值勤民警劝阻行人走到20米外的斑马线通行,却有些人玩起了“捉迷藏”,民警一转身,他们就从豁口处横穿抢行。

  此前,隔离网施工单位曾多次进行修补,但频繁的破坏令施工单位疲于应付。交警部门表示,近来不断有违法者对道路中心的护栏和铁丝网下黑手,护栏有的散架、有的缺件,还有的被撕扯后横放在路上,对行驶车辆造成威胁,也给机动车驾驶人的安全驾驶和任意横穿机动车道的行人都带来了严重的安全隐患。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9条第七项故意损毁、移动、涂改交通设施,造成危害后果,尚不构成犯罪的将依法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15天以下行政拘留。交警部门呼吁市民自觉依法文明参与交通,爱护交通设施,对故意破坏道路交通设施的责任人一旦查实,将依法给予相应处罚。同时,对于部分市民反映的公交车站与地下通道、斑马线不配套,距离较远的问题,希望交通、公交等相关单位尽快考察,为市民出行提供更便利的条件。

  (记者 曹为鹏 通讯员 陈刚 管怀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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