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青岛市《家政服务规范》地方标准日前颁发。这是山东省首个关于家政服务质量的地方标准,它的出台对进一步规范家政服务机构和从业人员的行为,提高家政服务质量,维护用户、家政服务机构和从业人员正当权益,加强对
家政服务行业的监督管理,推进岛城家政服务业的标准化、产业化、规模化,带动就业并方便群众生活等都将产生积极的作用。
青岛市《家政服务规范》是市妇联依据我市家政服务的实际情况和用户需求制定的,由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该规范充分考虑了用户、服务机构和从业人员等各方利益和权益,突出标准化、规范化、人性化,从定义、组织机构、从业人员、服务质量、质量责任、监督管理六个方面做了解释和规定。该规范对家政服务机构和中介机构的要求,着重强调机构的合法性;对家政组织机构工作人员特别制定了尊重用户和服务员的选择、保守隐私等方面的规定;对家政服务人员,规定服务员必须持政府相关部门认可的培训单位颁发的证书上岗,对技能要求较高的月子护理员、育婴师、医院陪护员等提出特殊要求,如月嫂要具备产妇和婴儿护理基础知识和经验,育婴师必须具备资格证书等;对服务相对集中的12个家政服务项目,制定了相应的服务质量标准,要求服务员依照标准提供相应服务,用户可以按照标准监督各项服务;进一步明确质量纠纷处理依据和各自承担的责任;在监督管理方面,强调家政组织机构要加强对服务质量的日常监督,应建立家政服务人员的诚信档案,并协助家政服务员投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等。
(修江敏 杨 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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