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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平安青岛看亮点 营造岛城和谐宜居环境(图)

青岛新闻网  2006-12-21 08:49:50 青岛日报

 

  

  平安青岛建设为岛城市民营造出了和谐的宜居环境。李学亮 摄  

    青岛日报记者  周建亮

  今年以来,围绕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建设全国重点中心城市和世界知名特色城市以及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目标,我市全面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不断深化平安青岛建设,特色举措不断,品牌亮点频出,先后有多项工作亮点叫响全省、全国。

  矛盾纠纷“大调解”——

  化解社会矛盾的一着妙棋

  在化解矛盾纠纷、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过程中,我市推出了响亮的品牌——社会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机制,在构建和谐社会的时代大潮中顺势出台,彰显成效。

  “大调解”工作机制突破了传统的司法调解、行政调解、人民调解的模式局限,建立了由党委政府统一领导,政法综治机关牵头组织,劳动、工商、民政、信访等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工、青、妇等社会团体和行业组织等社会力量共同参与,综合运用多种调解手段化解矛盾纠纷,促进不同社会主体之间和谐相处的新机制。自实行社会“大调解”工作机制以来,我市社会治安领域出现了许多变化:

  ——管“闲事”的部门多了。除了法院、公安、司法行政系统外,劳动、民政、工商、教育、建委等部门以及各级工会、妇联、共青团、律师协会等社会团体、中介机构纷纷成立了调解组织,建立了调解员队伍,在市社会调解协调委员会和专家委员会的指导下,创造性地开展矛盾纠纷调解工作。

  ——审判机关的诉讼压力小了。随着大量社会调解组织的建立完善,以及法院邀请调解、委托调解领域的延伸扩大,不仅使大量的社会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也使部分诉讼案件得以分流处理,大大减轻了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的压力。今年以来各级法院委托调解案件587件,调解成功率达到95%。

  ——人民调解员的责任心更强了。“大调解”工作机制强化了人民调解组织的职能。今年以来,全市各级人民调解组织调处社会矛盾纠纷8300多件,成功调处8100多件,真正发挥了人民调解化解社会矛盾“第一道防线”的作用。

  ——社会调解领域拓展延伸了。我市在外国人主要聚居地设立了涉外调解委员会,专门处理涉外矛盾纠纷。

  青岛的这一创新之举开创了整合各界力量共同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发展的先机。司法调解、行政调解、人民调解、社团调解、行业调解和中介调解,为解决社会矛盾纠纷搭建了六个平台,成为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一着妙棋。7月11日,最高人民法院院长肖扬在山东调研时,对青岛市“大调解”工作机制给予很高的评价。中央政法委《政法动态》专门推广该经验。

  平安“双创”——

  构筑和谐社会的平安基石

  2005年初,我市全面启动了以“十百千”基层创安和平安行业规范化建设为主要内容的平安“双创”活动,有力地促进了平安青岛建设。近年来,全市破获现行刑事案件、逮捕劳教、追捕逃犯等主要指标连续五年保持全省第一,公众安全感稳步上升。

  在纵向上,我市从最基层的社区抓起,通过培育10个平安示范街道(镇)、100个平安示范社区(村)、1000个平安示范居民楼院,带动基层创安水平全面提升。目前,全市95%以上的街道和80%以上的乡镇达到平安创建标准,575个社区和村庄实现零犯罪。在横向上,我市出台了40余个行业规范化创建活动工作意见,先后开展了平安电力、医院、机关、学校、烟草、餐饮、市场、建筑、交通、旅游、文化、场所、公交、出租、出版、音像、水利等涉及群众吃、住、行、游、购、玩等领域的创安规范化建设,努力为全市人民提供覆盖整个生产生活领域的安全。截至目前,衡量社会稳定的主要指标实现了“四个下降两个提高”,即主要刑事案件、大规模群体性事件、交通、火灾事故同比分别下降5.9%、11.4%、25.4%和24.5%;人民群众对社会治安满意率和对见义勇为支持参与率同比分别提高0.2%和13%。

  平安“双创”活动以来,覆盖各行各业的社会管理机制日趋成熟。各行业创安的参与意识明显增强,行业创安的制度架构进一步完善,领导责任制和目标管理责任制得到全方位落实,行业自防自治能力显著增强,内部刑事治安案件、群体上访事件和生产责任事故得到有效控制,有力地促进了平安青岛建设的深入开展。

  中央综治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动态》专题推广我市开展“十百千”基层创安和平安行业规范化建设、推动平安青岛建设向纵深发展的工作经验。今年7月12日至13日,在临沂召开的全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会议上,我市《实施“双创一规范”着力提升城区基层平安建设水平》典型经验电视片在会上播放。此外,我市平安电力、平安烟草、平安金融、平安旅游等的创建经验也在省以上专题会议上作了典型发言。

  军地共建——

  鱼水情深谱新曲

  近年来,青岛军地双方把加强军地团结协作、共同维护社会稳定和军事安全、促进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摆到更加突出的位置,努力创新思路、完善机制,携手走出了一条具有时代特征、地方特色的军地团结协作新路子,营造了军地团结和谐、军民鱼水情深的良好局面,我市连续5次荣获全国“双拥模范城”称号。

  2002年,我市创建军地团结协作维护安全稳定工作的经验受到中央和省有关部门肯定并推广后,军地双方适应形势发展需要,在创新协作思路、协作机制和协作领域等方面谋求新发展,不断取得新成效。

  一是坚持军地团结协作与时俱进,时时有发展,事事有突破,处处有创新的思路,建立和完善了军地团结协作的长效机制,并不断向制度化、规范化方向迈进。

  二是建立了市军警团结协作领导小组、联络中心、基层协作站“三位一体”的协作体系,进一步形成了“重要信息联通,重大活动联动,社区治安联防,互涉案件联办,突发事件联处,文明城市联创”的协作运行机制。

  三是树立大协作观念,进一步拓宽工作视野,拓展协作领域,围绕军事斗争准备、维护国防安全、处置突发事件、重大活动保卫、净化营区环境以及抢险救灾、优抚保障、复转安置等各个方面,广泛开展多层次、宽领域的协作,形成了大协作的格局。

  今年3月2日至3日,由中央综治办、中央军委总政保卫部等部门组成联合调研组,对我市军地团结协作维护稳定、共建平安青岛工作给予充分肯定。10月10日,在全省军地共建平安山东经验交流会上,我市作了经验交流。

  安置帮教一体化——

  让生命重回绿洲

  2005年以来,市司法局以促进“监狱管理社会化”和“罪犯改造再社会化”为目标,依托政府信息网络平台,探索实施了“大墙内外资源共享、双向互动;狱所社会分工协作、齐抓共管”的狱所教育改造和社会安置帮教一体化工程,建立并完善了内外结合的教育体系、科学规范的改造质量评估体系、衔接紧密的安置工作体系以及无缝隙的帮教工作体系,有力地提高了教育改造质量,预防和减少了重新违法犯罪。2005年以来,全市刑释解教人员重新违法犯罪率下降到1.8%。

  此外,我市还成立市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和区、街、村三级社区矫正试点工作小组,在五市三区20个镇开展试点工作。公检法司四部门联合下发《关于社区矫正工作的几点补充意见》,对矫正对象联合进行回访帮教。目前,全市社区矫正对象达4800余名。今年以来,新接收刑释解教人员1169人,安置率达到95%,帮教率保持在100%。

  今年8月,中央综治办、司法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税务总局等单位,来青调研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充分肯定了我市实施“一体化工程”的经验和成效,认为这是适应当前转型期社会管理的需要,发挥司法行政机关、监狱和基层的整体优势,共同预防和减少犯罪,消除社会不稳定因素的有效途径。

  法官进社区——

  四措并举彰显特色

  近年来,我市法院在探索开展“法官进社区”活动中,逐步形成了富有特色的工作机制:

  一是法制教育向社区延伸。法官定期到社区开办普法课堂,通过讲法制课、展览图片、发放材料等形式,提高居民法律素质。

  二是法律服务向社区延伸。法院建立人民调解员培训学校,指导人民调解工作的开展,经常邀请人民调解员旁听庭审,帮助人民调解组织调处疑难复杂纠纷;通过法律宣传和诉讼指导,引导信访群众,通过合法渠道解决问题。

  三是依托“社区法庭”和“社区巡回审判点”,将诉讼活动向社区延伸。对具有普遍教育意义的典型案件,在社区就地公开巡回审理,做到既方便群众、又教育了群众;还根据实际情况,将巡回法庭开到行动不便的当事人家中,现场调解、化解矛盾;调动和利用社会各方面的力量,适时邀请居委会、街道、妇联和厂矿企业的人员参加庭审,帮助做当事人的思想工作,使大量的矛盾纠纷得以调处。

  四是积极推行委托调解。今年以来,市中级人民法院分别与市总工会、市劳动保障局、市妇联、市司法局等部门联手,先后出台了委托工会组织调解劳动争议纠纷案件、委托妇联组织调解婚姻家庭纠纷案件、委托人民调解组织调解民事案件的意见,取得了明显成效。

  9月21日至22日,全省法院“法官进社区”工作座谈会上,我市的“法官进社区”活动经验做法被推广。

  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

  为青少年健康成长搭建“防火墙”

  近年来,我市扎实推进青少年违法犯罪社区预防计划,健全“红黄绿”青少年违法犯罪社区预警等工作机制,探索创立的“圆桌式”少年法庭审判模式、对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审判中适用“人格调查”制度、成立阳光学校、开展社会义工活动等经验开创了我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新局面。

  积极创建优秀青少年维权岗,有效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获得“青少年维权岗”称号的律师所,作为青少年维权中心的常设办公机构,都设立10平方米以上的办公室作为维权岗的办公场所,并配备专职律师,开通电话咨询专线,为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青少年免费提供法律咨询、代写法律文书等服务,并向有关部门出具法律意见、反映有关情况。各个“青少年维权岗”单位还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制教育宣传,让青少年了解作为公民的权利与义务、了解自身的法定权利,帮助他们明白自己的权利、追求自己的权利、用好自己的权利,学会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尊重他人的权益,树立遵纪守法和防范违法犯罪的意识。据了解,近年来,各“青少年维权岗”共为青少年代理民事、刑事案件4248件,依法挽回和避免经济损失145万元,其中,为青少年提供法律援助3153件。

  深入开展“平安校园”建设,大力开展送法进校活动。通过举办法律知识竞赛、讲座等方式,提高了青少年知法、懂法和守法意识。全市律师已为300多家中小学开展法律知识巡回讲座及法制教育宣传活动,为青少年讲法制课2385场次,发放普法宣传材料50多万份,为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各律师事务所积极开展青少年思想道德教育和法制教育宣传教育,两年多来,全市律师为326所中小学校担任法律顾问,为青少年提供法律援助7425件,其他法律服务14245件。

  以“小陈热线”为载体,增强外来务工青年合法权益保护意识,通过提供免费法律咨询服务,增强外来务工青年的法律保护能力和依法防范意识。热线创办4年多来,共受理电话咨询8万多个,施助达2万余人次,参与解决劳资等各种纠纷2000多起,在岛城外来务工青年中形成较大影响。

  11月8日至9日,全省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会议在东营召开。我市在会上作典型发言。城阳区、团市委被授予全省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先进集体。

  流动人口管控——

  “以房管人”威力初显

  近年来,我市把为暂住人口服务纳入城市建设的总体布局,转变工作思路,健全完善机制,改进管理方法,寓管理于服务之中,探索流动人口管理服务长效机制,建立健全了社区巡访制、户访制、警务责任回访制、社区议事会制等一系列民警日常勤务规范,有效杜绝了人口失控现象,建立起了以社会化的流动人口管控网络为支撑,集打防管控于一体的新型流动人口管理服务机制。

  在全面深入调研的基础上,我市因势利导,分类施策,将暂住人口居住房屋作为动态管理中的参照物,针对性采取“ 以房管人”的“五化”管理模式(“旅店式管理、公寓式管理、委托式管理、类别式管理以及出入境管理进社区”),极大提高了管理效率,有力地拓展了流动人口管理服务工作的多元化渠道,提升了实战化效能。截至今年11月,全市共登记暂住人口139万余人、租赁房屋12万余户,同比分别增长16%和19%。通过“以房管人”等实有人口管控手段,全市建立了暂住人口信息库,从中抓获犯罪嫌疑人766人,其中网上逃犯46人。

  9月14日,省流动人口管理领导小组、省公安厅在我市召开现场会,高度评价我市实施“管理理念市民化、管理布局网络化、管理模式多样化、管理手段科技化、管理主体社会化”的“五化”战略,特别是我市创建的流动人口“旅店式管理、公寓式管理、委托式管理、类别式管理以及出入境管理进社区”等五种模式。会议要求,全省各级公安机关要大力推广青岛的经验,提高广大民警以人为本、寓管理于服务的理念,彻底废止对流动人口的歧视性政策和不合理限制,积极促进社会公平保障体系的建立。 本报记者 周建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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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深化平安青岛建设过程中,全市各级各部门立足于单项工作争一流,整体工作上水平,不断拓展创安领域,提升创安水平。除了上文中提到的创建亮点外,我市还有很多值得一提的亮点。

  司法救济:市中级法院积极拓展领域,开展的司法救济经验,被《人民日报》重点予以推介;

  见义勇为:我市大力弘扬见义勇为,“政策引导、精神激发、物质奖励”的见义勇为工作模式,被《人民日报(内参)》专版刊载推介,并获评“全国见义勇为好司机城市”,出租车司机凌建华被授予“全国见义勇为好司机”荣誉;

  e网平安:市公安局将平安建设向虚拟世界延伸,联合九部门开展“e网平安——共创和谐文明网络”活动,公安部专门在青召开现场会推广,并确定我市为全国网上依法公开管理工作八个试点城市之一;

  交通三让:我市围绕打造平安交通,深化开展了交通文明“三让”活动,公安部专门在我市召开座谈会推广经验。

  平安校园:青岛大学着眼构建平安和谐教书育人环境,将平安建设向校园延伸,健全“思想教育、治安防范、安全管理以及学生服务”等四项机制,建设平安和谐校园经验在全国平安建设研讨培训班上作典型发言。

  平安楼宇:市南区着眼奥帆赛,积极构建治安防控大格局的做法,得到中央综治办充分肯定并推广。市南区实施“四建四抓四畅通”,打造平安楼宇经验,在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会议进行了交流。

  另外,像市北区开展的“平安诚信单位(商户)”创建活动经验,被中央综治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动态》刊载。四方区实施楼院“一长三员”纠纷负责制,李沧区积极推行社区安全居民自治等经验在全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会议上进行了交流,崂山区以民警名字命名消防工作室,城阳区对群防群治队伍实行“五统一”,胶州市在镇、村之间建立管区调解站,胶南市积极开展“法律援助农村行”,莱西市借助社会力量维护基层稳定等工作经验,先后被省综治委予以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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