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华商报》报道 因找不到关押“艾滋疑犯”的地方,16日上午,西安市公安局莲湖分局西关派出所只好放了经审批应被行政拘留15天的曲某。
15日上午,西安市一名老太太在行走中被曲某抢走耳环,周围群众将嫌疑人抓获。
后曲某称,自己患有艾滋病,多次抢夺却多
次被放。据办案民警王建成介绍,案发当晚,曲某因涉嫌抢夺罪被批准行政拘留15天,却找不到关押这个特殊疑犯的地方,再加上治安案件羁押期不能超过24小时,所以只能把曲某放了。
西关派出所副所长魏镌利说,虽然曲某已承认抢了耳环,但直到放走他时,被抢者仍未出现,如果再关押曲某,就成了非法拘禁。加上曲某的特殊情况,没有地方接收,明知道放出去可能还会危害社会,但他们也毫无办法。
魏镌利说,犯罪嫌疑人患有严重疾病,或是正处在怀孕、哺乳期的妇女等可以取保候审。取保候审期间重新犯案的,警方会将原来的案件和现在的案件并案处理,必要时对嫌疑人进行劳教或逮捕。但因没有特殊羁押场所,对于曲某他们只能放人。
据悉,早在2004年,西安市政府已经批复同意设立西安羁押特殊疑犯的场所,选址在蓝田县,但因为资金没有到位和附近村民不同意,至今仍未建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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