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报讯
在过去的两周时间里,青岛环科公司收集泔水的两辆货车先后被人砸了5次。昨晨,砸车的嫌犯再次出现时,已“埋伏”好的员工一拥而上。
追嫌犯打伤小
腿
昨天上午8时,记者在闽江路和云霄路路口看到,一辆装泔水的轻型货车车窗玻璃被打得粉碎,左侧的两个轮胎已经瘪了。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当时1名男青年手持木棍正在砸车玻璃,12名员工围上来时,4名砸车的男青年掏出弹簧刀、铁棍、木棒等物回击,并分别向福州路和闽江路逃窜。环科公司工作人员追一名男青年进了一栋居民楼内,男青年手持木棒砸向追来的工作人员,工作人员用木棒打伤了他的小腿,男青年失去平衡,从楼梯上滚下,被送往401医院。
据了解,伤者名叫陈文强,莒县人,今年21岁,只是轻度擦伤。警方让环科公司工作人员先垫付了医疗费。
“这样的情景已经发生了5次了。”员工们解释说,他们公司的主要业务之一,就是收集泔水,并用泔水榨出油脂。在两周左右的时间里,轻型货车被砸了5次,光轮胎就更换了13个,损失上万元。
是否正当防卫引争议
我市12348法律援助热线值班律师王学海认为,在逃脱过程中,陈某已不具备继续侵害的可能,环科公司员工应将他扭送到公安机关,不能蓄意伤害他的身体,环科公司员工的行为并非自卫,应为侵害行为,应承担民事乃至刑事责任。而中国海洋大学刑法学讲师李湛则认为,当时双方都持有木棒并处于相当地位,环科公司员工属正当防卫,不应负刑事责任。(本报记者
摄影报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