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济宁12月12日讯 11日,备受关注的“水浒游地名权争议案”又有了新进展。被告方东平方面(山东梁山泊旅游开发公司)提出的案件管辖异议(本报曾于11月28日A10版报道)被正式驳回。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下达裁定书,驳回了山东梁山泊旅游开发有限公司提出的管辖权
异议,但此案具体开庭时间至今仍未确定。
据了解,两个月前,梁山方面梁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和梁山县旅游总公司向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要求被告山东梁山泊旅游开发公司停止擅自将东平县的腊山改称为“前梁山”、六工山改称为“北梁山”、东平湖改称为“梁山泊”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并要求赔偿经济损失150万元。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正式立案并定于11月27日开庭审理此案,但由于第一被告山东梁山泊旅游开发公司认为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此案没有管辖权,并提出管辖异议申请,此案未能如期开庭。
据了解,案件是否能尽快开庭审理要视被告是否就管辖权异议向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上诉而定。(蒋典国 马文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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