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年半用电11度
“吉利方荟嘉苑”物业公司昨被查出偷电行为
早报讯
面对市电业督察大队执法人员的检查,“吉利方荟嘉苑”物业公司的工作人员慌了神,在过去的两年零七个月的时间里,这家物业公司仅用了11
度电,这不能不叫人啧啧称奇。昨天,执法人员按照《电力法》的相关规定,要求这家公司补足电费,并听候处罚。
昨日上午,记者随同市电业监督大队的执法人员来到位于鞍山二路的“吉利方荟嘉苑”物业。执法人员告诉记者,他们在检查中发现,这家物业公司供给小区的照明电以及值班室用电的电线是从电表外将线接出的,没经过电表,是典型的偷电行为,从这家公司进驻“方荟嘉苑”至今,整整两年零七个月才用了11度电。
“吉利方荟嘉苑”物业一名负责人解释说,他们是开发商委派的物业公司,“我们一直以为是开发商在交电费,要不是电业督察大队的人来,我们还真不知道有‘偷电’这么回事。”这名负责人还说,物业目前连个电工都没有,并且电表一直用盒子锁着,他们根本没动过任何设施。对此,市电业督察大队工作人员表示,他们还将联合公安部门展开调查。(方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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