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自物价部门的消息,在我市11月份的价格举报投诉中,供热价格、物业管理收费、教育收费成受理举报的三大热点,其中供热收费的投诉位居首位。消息称,供热收费的依据、收费标准成了举报投诉的主要焦点。
高层居民:
供热费交得有些冤
“我们这里是高层住宅,也按建筑面积的75%来折算使用面积,实际上,使用面积并没有那么多。这供热费交得是不是有点冤?”家住兴隆家园的王滨困惑地询问记者。虽然供热已开始一个月了,但一想到供热费的问题,王滨的心里还是堵得慌。但这一问题,目前确实无法解决,因为,按照现行的规定,多层和高层住宅是“一锅烩”,政策并未给出更精确的规定。
现行的供热收费颇受争议。青岛市从实行集中供热开始,确定的供热计费的面积为使用面积,该政策实行多年,没有引起大的争议,主要是因为当年人们居住的多是公有住房,根据当时的规定,公有住房的承租单上均标有使用面积的数值,虽然这个数值的准确性难以考究,但大家还是接受了。近几年,随着个人购买商品房的增多,不少市民拥有了自己的住宅,这些住宅的房地产权证上,却少了使用面积一项,只是标明了建筑面积和公摊面积,这样一来,面积换算便成了焦点。在相关部门规定的“按建筑面积的75%折算使用面积”的规定出台前,各家供热单位大多是根据住宅楼的实际情况确定换算的系数。
随着高层住宅的增多,有关面积换算的争议便呈几何数增加,特别是今年的供热期开始前,市民有关这方面的投诉不断,“现行的政策太粗糙了,且没有就多层住宅和高层住宅分开来核算,其实,这两种住宅的公摊系数有很大的差别。”王滨如此评价供热收费政策。
供热纠纷层出不穷
现行的政策规定,当市民对折算的使用面积提出异议,要求通过实地测量的办法解决,委托有法定资质的测量单位进行测量。在现实中,这样的规定实施起来也是矛盾重重。当市民聘请的测量单位测出面积时,如果这个面积比供热单位换算的面积小,有些供热单位便不予确认,以为自己吃了亏。而有些老的房产证上标有使用面积,居民却提出按75%的系数折算,因为折算的面积数要比房产证上标明的小。诸如此类的纠纷,存在于多个小区。
“有关供热计费面积的确定,确实是目前的一个焦点。”市市政公用局有关负责人谈及此事时,同样表达了忧虑之情。但是,根据政府部门的职责划分,价格的问题主要是由物价部门确定,如何调整政策,公用事业主管部门并没有决定权。
除了计费面积的确定问题较多外,现有住宅增加采暖设施收取的费用同样让一些市民不解。“一平方米收费150多元,这个价格是如何确定的?能不能透明一些,让市民交得明明白白?”据了解,目前的供热改造费由各家供热单位自行确定,收费标准不一。而在新的城市供热条例中已明确规定,老城区的供热改造费用由政府统一确定。另一个问题是,居民交纳的改造费用当中,一部分为室外管道的配套费用,既然这些管道是居民钱铺设的,其产权为何却成了供热公司的?
收费政策有望调整
“令人欣慰的是,今年的供热收费问题已引起了重视,有关方面正在调研新的政策”,来自市市政公用局的信息称,新的供热收费政策有望在明年供热期开始前实施。
“新的收费政策主要是根据目前的实际情况,合理确定计费面积,以化解供热收费中的矛盾。”市市政公用局有关负责人称,市民的呼声促进了新的政策调整的步伐,有关部门目前已着手进行调研。“价格问题比较敏感,必须进行充分的调查研究,听取各方面的声音。”
老城区供热改造的收费问题也基本尘埃落定。来自相关部门的信息表明,目前这一文件正在进行最后的会签,正式文件出台后,全市各家供热单位收费标准不一的情形将不再存在,因为届时全市将有统一的收费标准。(记者
芦智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