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铁路运输法院门口贴出的二审公告 华商网安康特派记者 王甲铸 摄
安康市铁路运输法院 华商网安康特派记者 王甲铸 摄
邱兴华案今日二审
被告律师表示,将请求对邱进行司法精神病鉴定;专家认定邱属“变态人格”而非“精神病人”
本报讯
备受社会各界和受害人亲属关注的汉阴铁瓦殿“7·16”特大凶杀案,二审今日上午9时30分将在安康铁路运输法院大审判庭开庭,邱兴华将接受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的公开庭审。被告人邱兴华的二审辩护律师张桦已经明确,将在庭审中当庭提出对邱兴华进行“司法精神病”鉴定的请求。
对于邱兴华一案二审有关情况,安康中院一名不愿透露姓名的法官介绍,最高人民法院收回死刑复核权的起始时间是2007年1月1日,邱兴华一案的案发时间和审理时间均不在此列,所以邱兴华如果被判处死刑,其死刑复核权仍在省高院。
这位法官说,按惯例和有关规定,二审合议庭做出的裁决,须经省高院审判委员会的集体研究和审查,才能公开宣判。
据邱兴华案的一审辩护律师张勇介绍,在一审开庭前夕,犯罪心理学专家、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李玫瑾为邱兴华提供了两套测试题。邱兴华按要求做了两套题。据了解,经过对邱兴华做的那两套测试题进行研究分析,李玫瑾认为邱兴华属“变态人格”而不是“精神病人”,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