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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避免中介“吃差价”

青岛新闻网  2006-12-06 08:51:49 青岛日报

 

  近期,建设部正式发布了《中国房地产经纪执业规则》(简称《规则》),明令禁止房地产中介“吃差价”。业内人士表示,该规则出台,确实保护了消费者权益。同时,业界人士预测,伴随“吃差价”禁令推进,整个中介行业大洗牌序幕即将拉开。

  《规则》要求,房地产经纪机构
不得赚取差价及牟取合同约定以外的非法收益;不得利用虚假信息骗取中介费、服务费、看房费等费用。并且《规则》规定,房地产经纪机构未完成经纪合同约定事项,或者服务未达到合同约定标准的,不应当收取佣金,但可以依据合同约定,要求委托人支付从事房地产经纪服务已支出的必要费用。房地产经纪机构事先未与委托人就经纪服务费用达成约定的,不得要求委托人承担经纪服务费用。

  据了解,“吃差价”最常见的程序是这样操作的:首先是经纪公司以收购的方式,先以提前给业主部分房款以达到低价控制房源的目的,然后在整个交易环节当中,卖方都被排斥在外,经纪公司想方设法阻止买卖双方见面,以通过这种“暗箱操作”的方式来达到巨额的差价利润。

  业内人士认为,房产交易双方为了避免在二手房交易过程中被“吃差价”,消费者应该做到四个“尽可能”。

  首先就是在委托交易过程中,尽可能不将房产以公证的方式委托给经纪公司,从而减少经纪公司“暗箱操作”的空间;其次就是在房产交易达成签约时,一定要坚持买卖双方见面,并查验相关房屋产权证明及身份证件,同时签订三方协议,明确三方各自承担的责任和义务。这里需要特别说明一点的是在交易双方签订买卖合同之前,对于业主独家委托经纪公司卖房的,在看房过程中并不一定需要时时都进行买卖双方见面;第三就是买卖双方尽可能了解市场行情,定价做到心中有数,可以委托房产评估机构或知名品牌中介给予评估;第四,对于业主来说,在资金回笼周期不是特别紧张的情况下,尽可能地避免参加“房产收购”业务。

  最后,业内人士提醒消费者,在房屋买卖过程中,透明交易对买卖双方至关重要。因为透明交易是在买卖双方见面的情况下交易信息实现共享,一方面可以防止经纪公司以“现金收房”、“暗箱操作”等不法手段“吃差价”现象;另一方面通过“签三方约”,经纪公司在交易过程中也积极地参与,同时承担着相应的法律责任。这样,经纪公司可以利用其业务经验和人员优势,协助交易的安全和快捷。因此,透明交易既能有力地打击二手房交易吃差价现象,同时还能保证交易的安全性,而选择这种交易模式也应该是降低消费者收益受损的一种有效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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