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记者采访河北省徐水县县委书记范永录(图中戴眼镜者)时,工作人员组成人墙阻挡记者,其中一名工作人员用手遮挡照相机镜头
徐水县主管交通的副县长站在椅子后面不愿接受记者采访。
徐水县交通局提供的被砸执法车的照片显示,前车牌涉嫌伪造。
深度提示
107国道河北徐水段交通稽查员扎伤司机一案至今已有两个半月,但犯罪嫌疑人仍逍遥法外,其他有关责任人也未被追究责任。当地群众对此议论纷纷。
本报记者对徐水县县委书记、主管副县长、县公安局和交通局的负责人进行采访时,
均遭遇“闭门羹”,县委书记让五六名工作人员组成人墙阻挡记者……
徐水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蔡秋贵表示,徐水县交通执法人员的路霸作风由来已久。
10月30日,本报“北京/深度”版以《交通稽查员107国道查车扎伤司机》为题,报道了9月14日发生在107国道河北徐水段的一起交通征费流血事件。报道见报后,引起广大读者的强烈关注,许多读者给本报“深度热线”打来电话,对徐水交通执法人员的粗暴执法表示愤慨。国内诸多新闻网站转载后也引起众多网民的关注,公众迫切希望了解事件的进展情况。
11月9日,徐水县委副书记、县长郝国赤对记者说,关于“9·14”事件,公安部门还在调查中,暂时没有结论性的意见,其他详细情况由县委宣传部负责提供。徐水县委宣传部副部长王全兴承诺,给记者安排时间采访县领导,之后再无下文。此后,记者又多次电话联系徐水县有关部门,均无果。
事情到底进展如何?本报多名记者于11月27日来到徐水县采访。
事件进展
扎伤司机的凶手逍遥法外
采访县公安局遭闭门羹
11月27日上午,记者来到徐水县公安局,被告知分管刑侦的副局长朱永德因病休息未上班。记者来到局长孙志江的办公室,但等了近一个小时,也不见孙的身影。随后,记者又找到徐水县公安局安肃刑侦中队,欲采访中队长马勇。这时,一名门卫要求记者到门房进行登记。十几分钟后,一名自称是刑侦队司机的人在电话中告诉记者,马勇上午不来了。
记者事后多次电话联系孙志江和马勇,不是没人接就是被挂断。
疑犯刘建刚仍未归案
受害者梁志学的父亲梁德义告诉记者,本报报道见报几天后,两名徐水县公安局的民警找到在北京广安门医院住院的梁志学,询问了事发时的一些情况,并作了笔录。之后,警方再未与受害者或其家属见过面。几天前,梁德义电话询问案情进展,被告知凶手刘建刚仍然没有抓到。
“光天化日之下,交通执法人员恶语威胁我和我的儿子,将我推倒在地,并把我儿子扎得当场休克,如果不是抢救及时,我儿子就没命了。这事发生两个多月了,凶手仍逍遥法外,我们一定要讨个公道!”梁德义气愤难平。
记者遭遇
采访县委书记遭人墙阻挡
记者到县委书记门外等候
为了全面地了解107国道交通征费流血事件的处理情况,本报另外两路记者试图对徐水县县委、县政府的主要领导进行采访。
11月27日早晨8点,记者迎着寒风,来到县委书记范永录的办公室门外等候。记者的到来引起了县委工作人员的注意。在等待不到5分钟后,一名身着深色上衣的工作人员上来询问记者的身份,之后请记者到范永录办公室斜对面的一间屋子等候。
这是县委办一位张姓副主任的办公室,他在了解了记者的采访要求后,走进了范永录的办公室……
接着,县委宣传部的一位副部长和另一位工作人员便来到记者面前,希望记者到县委宣传部“咱们一家人说说话”。恰好在两周前,也是这两位宣传部的工作人员,拉着记者的胳膊,把记者从徐水县县长郝国赤的办公室里“请”到了宣传部,答应给记者联系该县主要领导,但之后便没了下文。再次见面,这两名工作人员解释说,之前没有给记者安排采访,是因为“领导没有时间”。
记者谢绝了这两位“家里人”的好意,欲出门到楼道里等候,前后数次均被县委办的张副主任拉回了屋子里:“你们就在屋里坐着,不要出去……”
工作人员组成人墙挡记者
不久,县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朱爱仙到来,指责坐在屋子里的记者影响了张副主任办公。记者只好再次出门,恰好看到了县委书记范永录正推门出来。范永录看过记者的证件,微笑着说手头正忙。记者赶紧说,只需要几分钟,希望过半小时后能进行采访。记者的请求还没得到任何回应,便又被几名工作人员拉到了隔壁的一间接待室里。
在半小时的等候过程中,县委宣传部的几名工作人员一直在劝说记者离开这座办公楼:“范书记不忙了我们就给你安排。”
半小时后,记者终于再次见到了范永录。他当时正要出门,记者赶过去,希望能在他下楼的途中进行简短采访,但立即被守在范永录门口的五六名工作人员组成的人墙挡住去路。“范书记,只需要几分钟,希望您能回答我几个提问……”话没有说完,记者明显感觉到根本无法靠近这位县里的主要领导——记者的手、胳膊、腿脚因明显受力动弹不得,只能看着范永录离去的身影,隐约听到他和气的声音:“去宣传部吧……”
但徐水县委宣传部接待记者的一位副部长曾这样对记者说:“宣传部回答不了你的这些问题,中午我们请你吃饭……”
副县长钻进汽车绝尘而去
11月27日上午,本报另一路记者找到徐水县主管交通的副县长孙贺军。
当记者亮明身份并说明来意后,这位副县长皱起眉头,将记者堵在办公室门外。
“这个事我不知道,你们找宣传部去。”孙副县长说。
“半个月前我们来时,县长告诉我们不知道,为什么现在还是这样?”
“我不知道,你们找宣传部。”孙副县长说。
“我们找过宣传部,但现在我们希望采访县长。”
“我还有事情,马上有个会。这是我们这里的规定,你们采访找宣传部。”孙副县长说。
这时一名工作人员走过来,一边阻拦记者,一边对孙副县长说:“我现在就带他们找宣传部。”随后,孙副县长迅速走进办公室,“砰”地将门撞上,将自己反锁在屋内。
“孙副县长,能不能把门打开?我们只是想了解情况。”隔着一道门,记者大声说道。
门,依然紧闭。
孙副县长一再重复同一句话:“你们找宣传部去。”
在等待大约十多分钟后,孙副县长再度打开门:“你别给我拍照,我跟你说,你侵犯我人身权。”他用一个笔记本遮挡着相机镜头,迅速跑下楼。
在办公楼院子里,一辆车牌号为冀F8A188的黑色轿车正停在楼下,孙副县长迅速钻进汽车,汽车快速启动,将记者甩在后面。
交通局长
“我要跟记者算账”
两份不同的《情况汇报》
事发后,徐水县交通局曾就107国道交通征费流血事件做出一份《情况汇报》。《情况汇报》中称,梁志学是被其父亲梁德义用酒瓶划伤的。而事发当时在场的徐水县交通局征费站副站长梁海滨则表示,梁志学是被交通稽查员刘建刚所持的碎酒瓶划伤脖根的。
11月27日上午,徐水县交通局局长田国清面对记者采访时称,《情况汇报》上并没有“梁德义手中的酒瓶划到了梁志学的头部”这一部分内容。当记者拿出一个月前徐水县交通局副局长刘长友提供的《情况汇报》时,田国清一口否认自己看过这份《情况汇报》。随后他说,事发后交通局做出过两份《情况汇报》,其中一份是在全县范围内通报的,另一份是在本局内部通报的。当记者追问自己手中的这份《情况汇报》是怎么回事时,田国清表示:“你去找我们主管副局长吧,我作为一把手不可能什么事情都清楚。”
局长要找记者“算账”
田国清对本报的第一篇报道十分不满,称“那篇报道多处断章取义,让明白的人看了变糊涂,让糊涂的人看了更糊涂”。他表示“在你们搀和之前,这本来是一件简单的事情”。当记者询问那篇报道到底何处“断章取义”,并表示可以将交通局的意见转达给报社时,田国清再次表示:“具体的情况问主管副局长吧,他全部都清楚。”
对采写那篇稿件的本报记者李国生,田国清更是明确地表示了不满:“让李国生来,我要跟他算上次的账。”当记者反问“你找他要算什么账”时,田国清扔下一句“该算什么账就算什么账”,便转身离去。
主管副局长逃离采访现场
随后,记者在徐水县委宣传部一间接待室里,见到了田国清所说的“主管副局长”刘长友。记者刚表示希望能了解107国道交通征费流血事件的进展情况,刘长友连说“现在说不了”,并称家中有急事,必须马上回去。没等记者作出回应,他便推门而出。记者追出门去,发现刘长友已飞快地跑下楼梯,头也不回地离开了。
人大表态应坚决整治路霸作风
徐水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蔡秋贵表示,早在9月份事情刚发生后,他就听说了有人被扎伤。至于此事具体是怎么处理的,他并不清楚。“这么大的事,政府应该知道。”
蔡秋贵是徐水当地人,此前在徐水县当了11年的副县长。他告诉记者,徐水县交通执法人员的路霸作风由来已久。早在2000年左右,保定市委就以优化经济环境为由处理过徐水县交通局的一名工作人员。他本人对此也有体会,他在做主管农业的副县长时还曾协调过类似的事情。
在他看来,徐水县政府的有些行政执法人员态度比较蛮横,政府应该坚决整治路霸作风:“作为国家的工作人员,是人民公仆,应该文明执法,不能野蛮执法,犯了错误一样应该受到处理。”
对于县里有关领导纷纷回避记者采访的做法,他表示,自己当年担任副县长时,敢于面对媒体,即使是对自己的批评性报道,也是要把问题当面说清楚,县领导应该把情况向记者说明。蔡秋贵最后说:“这次的事情绝对是个教训!”
法律专家
交通稽查无权扣行驶证
脱下制服与土匪无异
周泽(中国青年政治学院副教授、北京展达律师事务所律师):这是一起违法执“法”酿成的悲剧。《公路法》1999年修订时就取消了养路费,然而由于有关部门在《公路法》取消养路费后仍发布文件,要求继续征收养路费,交通执法人员执此“法”征收养路费,已属违法。即使根据《公路法》修订之前的有关养路费征收法规、规章,交通执法人员也无权扣车、扣车主行驶证,而徐水的交通执法人员却认为扣车主行驶证而不扣车是便宜车主,强扣行驶证,并且连凭证也不向车主出具。在这些执法人员眼中,这法是想怎么执就怎么执。
交通执法人员扣车主行驶证,车主要求出具凭证,本是车主的权利。然而,这些执法人员竟对要求提供暂扣凭证的车主父子大打出手。可见这些执法人员的执法有多么蛮横和粗暴。这些交通执法人员,如果脱下那身制服,不驾那辆执法车,实与土匪无异。
县交通局负有连带责任
苏衍庆(北京市华鹏律师事务所律师):“依法行政,文明执法”是我国法治改革的主题,而徐水县交通局4名稽查人员在征收公路养路费过程中,不做调查处理、不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和暂扣凭证,明知车辆行驶证只能由公安机关扣留,仍公然强行扣留该证,违反了法律规定。在冲突过程中,驾驶员面部被交通稽查员用尖锐器物刺伤,经法医鉴定为轻伤,相关责任人应承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事责任,对于当事人因此产生的经济损失,4名稽查人员及其所隶属的徐水县交通局负有不可推卸的连带赔偿责任。
本案的发生,暴露了徐水县交通执法人员的野蛮和粗暴,降低了国家行政机关在公民心中的权威形象,贬损了法律的公正性和严肃性,令公众对该地区的法治环境感到“震惊”,产生了不可掩饰的负面影响。更为重要的是,本案给一直、正在或将要实施野蛮执法的行政执法机关及有关人员敲响了警钟。
群众声音
107国道发生的流血事件?听说了。这些交通执法人员就在我们门口的马路上查车,一年四季都查。说是查车,简直就是明抢,像土匪一样,根本没人管。
——107国道徐水段一小店店主
经常有交通局的人在这里查车,他们就是这样,横惯了,哪有不横的?
——107国道旁一位正在等客的三轮车司机
这个事情啊,徐水人都知道。打人不好呗,落谁头上谁都不好受,司机根本不敢还手。107国道上野蛮执法的多了去了,一路上都有,特别欺负人……乘客们说什么的都有,我们跑车,不知道最后的结果,没人和我们说啊。
——徐水至北京一长途客车司机
交通局的(人)经常追车查养路费,我就被追过,那次他们追着我绕着我住的村子开了一圈,最后还追到我家去了。
——107国道旁一出租车司机
事件回放
2006年9月14日,河北省徐水县交通局的4名交通执法人员驾驶假牌照执法车,在107国道徐水段查车时,与逃费司机梁志学及其父亲梁德义因扣行驶证不开暂扣凭证发生争执,其中一名执法人员手拿利器将司机梁志学扎伤,导致其失血性休克。事发后,4名执法人员没有一人上前施救,群众紧急拨打120才将伤者送往医院。此事引起围观群众和受害者家属的强烈不满,愤怒的群众和家属砸破执法车的车窗,砸毁警灯,摔坏手提电脑。
事发一个多月之后,当地公安机关称,因此案属轻微伤害案件、社会影响不大,所以未立案,锁定的犯罪嫌疑人也未被抓获。交通局向记者提供的《情况汇报》中称,梁志学是被其父亲梁德义用酒瓶划伤的。交通局长称其他三名执法人员由于“绝对没有动手”,所以还在正常上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