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要] 樊强,47岁,曾任四川洪雅县公安局副局长。他任职期间结识一名叫周莉的女子,并很快将其发展为情妇。2004年1月15日晚,周莉酒后驾车撞死人,事后樊强找到处理事故的民警,要求两民警不“为难”他,并通过一定渠道赔偿死者家属3万元了事。天网恢恢,两年之后,这二人的罪
行被揭发终受制裁。
事发地点
情妇开车撞死人 公安局副局长出钱摆平
四川新闻网--成都晚报讯:
逍遥法外两年后东窗事发 洪雅县公安局原副局长樊强涉嫌徇私枉法被调查 其情妇被逮捕
情妇开车撞死一个人,洪雅县公安局主管交巡警工作的副局长樊强便找到两名办案民警打招呼,要求“处理巴适”。随后,樊强通过一定渠道给死者家属赔偿3万元,这起交通事故被两名民警当成民事案件调解处理,他的情妇——肇事者周莉逍遥法外长达两年多时间。
死者家属反映到省公安厅后,周莉交通肇事案得以彻查,周莉被逮捕。昨日记者获悉,樊强涉嫌徇私枉法被检察机关立案侦查。
情妇撞死人 副局长为她开脱
今年47岁的樊强以前曾是洪雅县公安局副局长,分管交巡警工作;案发前已经调到眉山市公安局监管支队任副支队长。他在洪雅县当公安局副局长期间,经人介绍认识了一个叫周莉的女子。周莉投其所好,很快就成了樊强的情妇。
2004年1月15日晚上,周莉开着车牌号为川Z60409的桑塔纳轿车在洪雅县竹箐镇胜和路上段2号外的十字路口发生交通事故,撞死一个人。当地交警到现场勘查后发现,周莉是酒后开车,且所开桑塔纳轿车没有行驶证。
周莉出了事,樊强便设法为她开脱罪责。樊强先找到承办周莉交通肇事案的民警陈某和鲜某“协调”,旁敲侧击地暗示了他与周莉的关系,要求两民警看在自己面子上,把这个案子“处理巴适”,不“为难”他和周莉。两个下属便遵照樊强的意思,在处理事故时做了手脚。随后,樊强拿了3万元,通过一定的途径赔偿给死者家属,陈某和鲜某便将这起交通事故按照民事案件调解处理,致涉嫌交通肇事罪的周莉逍遥法外。
事发 他和下属订立攻守同盟
但是,死者家属对这起交通肇事案的处理情况不满,坚持要求追究周莉的法律责任,便将情况向省公安厅等相关部门作了反映,此事立即引起了省公安厅的高度关注。随后,省公安厅有关部门开始调查周莉交通肇事案。
获悉这个消息,已经调任到眉山市的樊强和周莉一起到洪雅县找到当时处理事故的民警陈某和鲜某商量对策,订立攻守同盟,企图侥幸躲过调查。
但是,上级公安机关很快就将案情查明,周莉交通肇事撞死人的真相大白于天下。今年9月29日,涉嫌交通肇事罪的周莉被眉山市公安局东坡区分局刑拘;10月11日,周莉被批准逮捕。
在调查中,樊强包养情妇、徇私枉法为情妇开脱罪责的事实凸显出来,目前已经被检察机关以涉嫌徇私枉法立案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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