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名青年男女一起到饭店吃饭,快吃完饭时,其中一人竟然拿出事先准备好的玻璃碴,将嘴唇划破,然后以饭菜中有玻璃为由,要求饭店老板赔偿6000元。近日,东阿县警方破获这起敲诈勒索案,涉案五名青年被刑事拘留。
11月13日晚9时许,东阿县城一饭店老板报案,称
其店中有人在敲诈勒索。接到报警后,东阿县公安局新城派出所民警迅速赶到现场,展开调查和调解工作。面对民警,五名青年说,他们在饭店就餐,快吃完饭时,男青年刘某说在饭菜里吃出一块玻璃,将他的嘴唇割破,五青年因此要求饭店赔偿6000元;而饭店老板则称,饭菜里根本没有玻璃,割破刘某嘴唇的玻璃是他们自己带来并放进饭菜里的。
随后五名男女青年不但不接受调解,反而大吵大闹,民警遂将五人带回派出所。经询问,五人很快交代了合伙敲诈勒索的犯罪事实。11月13日,在齐河打工认识不到半个月的刘某(男,23岁,黑龙江哈尔滨人)、刘某某(男,21岁,黑龙江哈尔滨人)、田某(男,33岁,吉林省通化市人)、贺某(男,20岁,东阿县牛店人)、贾某(女,22岁)等五人从德州来到东阿。刘某事先将一块玻璃碴装在自己的口袋里,五人随后来到东阿某饭店,等快吃完饭时,刘某拿出事先准备好的玻璃碴将自己的嘴划破,并以饭店菜中有玻璃为由,要求老板赔偿6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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