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护理员期待“证有所值”
工资标准、星级评定、补贴制度尚需完善
近日,刚刚结束理论考试和技能操作考试的学员小张拿到了市劳动部门颁发的《养老护理员中级职业证书》,但当她问所在的养老机构能否根据此
证书提升工资时,却得到了否定的回答。随后,她咨询劳动部门了解到目前只有护理员劳动报酬指导价位,养老护理员等级工资还要根据市场供需和所在企业的各自标准制定。记者在采访中发现,由于我市养老机构经营状况良莠不齐、养老机构相关管理政策的不完善,使得养老护理员等级评定难以实现“证有所值”。
近日,市民政局出台了《青岛市加强养老护理员职业培训的意见》,规定了我市今后养老护理员职业资格将分为初级、中级、高级和技师四级,使养老机构内养老护理员队伍形成结构合理的梯次配备,目前已培训出中级护理员125位,明年将着手培训高级护理员。记者从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就业服务中心市场管理处获悉,我市目前只有护理员的工资指导价和市场交易价,没有细分出养老护理员,而在照顾老人(能自理)、照顾老人(不能自理)的劳动报酬指导价位中,记者看到,只有400元/月、600~800元/月价位标准,从1~10月份数据显示,护理员的市场交易价在600元~900元之间浮动,没有明确的初中高级价位层次。
“从民办老年公寓的经营整体水平上看,要想护理员等级与工资挂钩尚需时日,”四方区红宇敬老院院长王建霞告诉记者,民办老年公寓现在是完全市场化的机构,尽管中级护理员在护理技能、从业经验上能高一个层次,但护理员工资与入住率、运转状况息息相关,院里收治的半自理和不能自理的老人每月在800~1000元/月,护理员的工资水平在600元/月,如果入住率高了,护理员工资虽然会相应增加,但又会面临人手紧张的问题,况且如果公寓单单提高了中级护理员的工资,也容易造成其他护理员的攀比心理和不稳定因素。“一个老年公寓高中级护理员多了,将有利于推动整体护理水平的提升,对于我市打造一支专业化护理队伍非常有益。”福彩南九水路老年公寓院长张锋认为,我市养老护理员培训处于起步阶段,随着养老事业的整体发展,持证上岗、按级定薪将是大势所趋。
“我市正加紧制定有关养老机构的行业标准、资质星级评定、补贴政策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养老护理员等级证书的作用将逐渐显现,”市民政局社会福利处副处长谢吉奎告诉记者,今后护理员队伍素质将与养老机构“品牌”挂钩,比如说,二星级、三星级、四星级的老年公寓须具备一定比例持高级、中级证书的养老护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而星级评定直接影响到养老机构在市民当中的口碑。同时,经营良好、管理规范的养老机构在享受补贴政策上也会“捷足先登”。据悉,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民政部已经颁布了《养老护理员国家职业标准》,养老护理员分为初级、中级、高级和技师四级,我市刚刚制定下发的《青岛市加强养老护理员职业培训的意见》,也从培训目标、方法、内容、考核、师资等方面做了明确的规定,我市还将适时举行养老护理知识竞赛和技术比武。相信随着养老机构经营水平的提升、职工队伍素质的提高,等级证书将真正实现“证有所值”。(封满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