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绿化委员会副主任、国家林业局局长贾治邦在最新一期《求是》杂志上撰文说,长期以来,一说到领导干部的政绩,往往是以GDP论英雄。实现GDP增长固然是很重要的政绩,但是少数地方的领导干部不惜以牺牲生态来换取经济增长,结果给当地带来了严重的生态破坏,甚
至造成“几位干部出政绩,几代人吃恶果”的现象。
文章指出,中共十六届六中全会作出了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强调要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摆在更加突出的地位,并对改善生态环境、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提出了更加明确的要求。各级领导干部不仅要创造经济建设的政绩,还要创造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的政绩,同时也要创造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实现绿水青山的政绩。
文章强调,绿水青山是人们生存与发展的基本条件,是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基础,也是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重要标志。当前,中国的生态状况不容乐观。全国沙化土地面积达174.3万平方公里,受沙化影响的人口达4亿多;全国水土流失总面积达356万平方公里,每年流失土壤的总量达到50亿吨,过去50年因水土流失而损毁的耕地达4050万亩;同时洪涝灾害、土地石漠化、生物多样性破坏也十分严重,对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造成了严重危害。因此,为人与自然和谐相处服务的生态产品已经成为我国最短缺、最急需的产品。大力发展生态产品,实现绿水青山,遏制生态灾害,维护生态安全,已成为实现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实现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紧迫历史任务。
实践证明,绿水青山同样具有经济功能,同样能给老百姓带来巨大的经济利益。实行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后,2005年浙江、福建省林业总产值分别达到1060亿元、920亿元。其中福建省南平、三明等主要林区的农民,林业的收入已经占总收入的50%。农民把“砍树”变成“看树”,以森林旅游为依托发展“农家乐”,一个普通家庭一年的收入就有5万元,多的达到25万元—30万元。可见,绿水青山已成为名副其实的金山银山,成为当地领导干部带领群众创造的实实在在的政绩。
文章认为,实现绿水青山,必须树立正确的政绩观。树立抓经济发展是政绩,抓林业建设、实现绿水青山也是政绩的观念。实现绿水青山,既要有效保护绿水青山,还要科学利用绿水青山,做到既不守着绿水青山过穷日子,也不牺牲绿水青山而盲目发展。要把林业建设作为整个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内容和目标,既谋求眼前发展,又着眼长远利益,在确保老百姓获得经济利益的同时,不留后遗症,不断子孙路。
实现绿水青山,必须制定科学的政绩考核指标。要建立健全绿色GDP核算体系,把领导干部抓生态建设的政绩考核落到实处。对那些坚持科学发展,狠抓生态建设,实现绿水青山,惠及长远发展的领导干部给予应有的奖励;对那些破坏绿水青山,以牺牲生态来换取一时经济增长,对长远利益造成损失的领导干部给予应有的处罚。
实现绿水青山,必须处理好两个关系。一要处理好生态建设与经济发展的关系。坚决杜绝以牺牲生态为代价,换取经济发展的行为。二要处理好兴林与富民的关系。要把兴林与富民结合起来,坚持在兴林中富民,在富民中兴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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