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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进入纳税新时代:年入12万人群的报税之惑

青岛新闻网  2006-11-19 14:58:17 南都周刊

 

  (前言)中国正在迈向新纳税时代。 年入12万以上的国人, 成为旧体制向新制度转轨的尴尬群体。 12万就是高收入吗? 报税制度能否管住真正的富人? 更重要的是,纳税的钱都去了哪里?

  年入12万的报税之惑

  国家税
务总局近日发布的《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办法(试行)》明确:“个人年度所得在12万元以上的纳税义务人,在年度终了后的3个月内,必须自行办理纳税申报。”

  这是我国首次对高收入者的自行纳税申报行为作出具体规定,也是政府对“为富不税”、“为富不露”的行为,第一次用立法手段说“不”。但是规定一出,并未引起叫好声一片,人们的疑惑依然多多。

  疑惑之一

  为什么是12万?

  就像去年年底对个税起征点到底是1200还是1600的讨论一样,人们想知道,12万报税有什么依据?年入12万是富人的标准吗?为什么不是10万或15万?

  中央财经大学税务学院副院长杨志清告诉记者,12万的标准是税务部门经过长时间的调查、论证得出的结果,可以说,12万就是税务部门制定的一个高收入者的门槛。杨志清介绍,2005年中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是10493元,根据一种普遍的经验,所谓的高收入者,应该是人均收入的10倍。

  国务院研究室宏观经济司副司长丛明也对媒体表示,全国个人所得税座谈会上,税务专家初步拟定将年收入在6万元以上的列入中等收入人群,税务部门将高收入者的门槛定为12万元是合理的。

  可是,这仍不能解释人们的质疑,12万作为强制申报起点,是不是过于僵化?11.9万需不需要报税?而且,中国城乡差距、东西部差距巨大,12万代表的财富和购买力是不是也差距悬殊?另外,每个人的经济负担不一样,单身青年和上有老下有小的家庭支柱是不是适用同样的标准?

  一个事实是,很多国家向高收入群体实行自行纳税申报,是没有统一的标准的。比如美国,常规个人所得税的起征点随纳税人申报状态、家庭结构及个人情况的不同而不同,没有统一标准。美国常规个人所得税共有5种申报状态,即单身申报、夫妻联合申报、丧偶家庭申报、夫妻单独申报及户主申报。

  对此,杨志清表示,制定年收入12万的标准,也就是月收入1万,也有易于计算的考虑。但更重要的是,人们对此次高收入群体自行申报纳税的意图还存在误解。

  杨志清介绍,政府规定强制申报的目的主要是了解高收入群体的收入和纳税状况、职业和地区构成,并为下一步个税制度改革提供切实可行的依据。强制申报并不是要增加高收入群体的纳税负担,“12万只是申报的门槛,并不意味着12万以上要交更多的税。只要平时依法纳税,这个规定对纳税人没什么影响。”杨志清说。

  疑惑之二

  怎么申报?如何执行?

  据广州方舟市场研究咨询有限公司的调查显示,56.0%的广州市民认为,关于个税申报的新规定,“其动机是好的,但是担心执行的情况”。这反映了人们普遍存在的第二个质疑,申报规定可行吗?

  据了解,从2005年底起,我国推行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管理制度,逐渐建立个人收入档案制度,以个人身份证为核心的纳税登记账号。个税改革的目标是要从目前的分类征收、单位扣缴的模式发展到分类综合征收,扣缴与申报结合的模式。简单地说,以前有多种收入的个人是分类交税的,比如工资部分单位代扣,而其他股票、房租、稿费收入可能就存在漏税状况,而以后完善了个人账户制度,每个人都有个“户头”,个人的各种所得都在税务部门的监察范围之内,这将有效改善对高收入群体的纳税监控。高收入群体的个人强制申报,也正是此次个税改革的重要步骤之一。

  对于申报规定的执行效果,杨志清也表示疑虑,“今年是申报规定第一年,尽管有不如实申报处以50%-500%的处罚措施,我估计执行仍有相当难度。”

  杨志清担心的并非是高收入群体的申报意愿,尽管中国富人向来为富不露。他担心的是愿意申报者大多也缺乏这方面能力。“申报是很复杂的,需要建立家庭理财账户,各种收入、纳税情况应该保留账单。可我们现在的很多中小企业都账务管理混乱,又有几个家庭有这样的意识呢?”

  申报者自己都搞不清楚到底有多少收入,税务部门更缺乏有效的核查、监控手段。全员全额的个税征管制度还在建立、推广的过程中,目前税务部门能监管的还主要是单位扣缴的税收部分。但是杨志清表示,随着个税改革进程的加快,任何企事业单位向个人发放的每一块钱都要向税务部门申报,个人账户上每一笔收入税务部门都追踪得到,申报者不应该存有侥幸心理。

  疑惑之三

  我们交的税用到哪里去了?

  最后一个质疑,属于纳税人的天赋权利,我们为什么要交税,我们交的税用到哪里去了?

  孟德斯鸠早就说过:“国家的收入是每个公民所付出的自己财产的一部分,以确保他所有财产的安全或快乐地享用这些财产。”

  国家设立个税的目的是非常崇高的,就是希望以此调节个人收入、平衡社会财富,防止社会分化过大、让社会失去平衡。这也是每一个纳税人所希望的。

  可是要知道我们税收的具体去向却不是件易事,记者查了国家统计局的相关资料,我国2005年国家税收合计为30866亿元,占全部财政收入的97.6%,其中个人所得税收入2094亿元,占税收总额的7%。2006年财政预算中中央用于“三农”的支出为3397亿元,约占中央财政收入16000亿元的25%,教育支出4546亿元,占28%,社会保障支出增加到4181亿元,占26%,公共卫生领域1193亿元,占7%。人们关心这些钱在具体使用过程中的去向,具体的支出账单,但这却无从考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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