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要]11日下午,福州某夜总会两名坐台小姐到另一名同事李某家抢劫,两人用刀架在李某脖子上,用尼龙绳绑其双手,搜走1000多元现金和一张建行卡,并逼迫其说出密码,随后取走5000元。两人还扒光了李某的衣服拍裸照,并威胁李某如报警,照片就上网。12日,两
人欲以裸照再次勒索,被警方逮捕。
嫌犯拍的将受害者双手捆绑后的照片
嫌犯还准备了另一条绳子
给受害者留下一张“借条”
坐台女伙同他人抢劫同伴并威胁拍裸照
时间:昨天上午10点
地点:福州火车站附近某旅馆
实录:尾随而至的华大派出所民警王建明敲开了409室的房门。见到警察,房内的吴某和张某呆了。
吴某是云南人,20岁,今年8月到福州某夜总会坐台,认识了16岁的长乐坐台女张某。10日晚,两人酒醉之后想去外地“转转”,但钱不够,就想到了同伴李某。
11日下午3点半,两人带着水果刀和尼龙绳,来到李某家。吴某供称,因平日关系不错,两人迟迟下不了决心,最后还是自己先动手,拔出水果刀架在李某脖子上,然后用尼龙绳把她的双手绑起来,“我们只要钱,不会害你!”
李某用身子推开水果刀,冲到门口高呼“救命”!吴某和张某把她拉进房间,用纸巾堵住嘴巴,然后从李某家里搜出了1000多元现金和一张建行卡。逼迫李某说出密码后,她们取走了卡内的5000元钱。
她们还扒光了李某的衣服拍裸照,并威胁李某如果报警,就把照片传到网上去。被抓获后,两人才交代,相机突然卡住了,裸照没拍成。而之前拍的几张李某双手被捆的照片,却成了二人犯罪的证据。
吴某和张某在临走前给李某留下了一张借条,写着吴某向李某借5000块钱,如在一个月内不还钱,李某可以“入室抢劫”罪名到公安局告她。
接到报警的华大所民警随即展开监控。昨日上午10点,吴某打电话给李某,以公布裸照为由,想再向她勒索,约定在汽车北站见面。华大所民警一路追踪,将二人抓获,并缴获了作案用的尼龙绳和相机,以及李某被抢的建行卡。从李某报警到吴某和张某落网,前后不到15个小时,本报记者全程直击了抓捕过程。
在被警方抓获后,吴某和张某还没意识到自己所犯罪行的严重性,她们认为自己写了欠条,大不了还钱就行了,彼此还在商量是否要双倍赔偿李某的损失。
警方表示,二人在作案过程中,先恐吓李某,然后威胁她拿出银行卡并说出密码,已涉嫌抢劫。(来源:海峡都市报 见习记者张伟 本报记者林丹
通讯员王晨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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