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因无力抚养,现最低价5万元卖我的两个女儿”,近日,一名中年男子手举“卖女儿”的牌子引起了宿州市民的注意。
当日上午10时许,宿州市区大隅口路边,一名精神萎靡的中年男子手举“卖女儿”的牌子,在他的身边站着两位年龄约六七岁的小女孩。
该男子的行为引起了过往行人的关注,不久,一市民打了报警电话,该男子随后被带到辖区派出所。据宿州市公安局埇桥派出所孙祖建副所长介绍,这名“挂牌卖女儿”的男子姓丁,49岁,两个女儿都是他收养的,一个7岁,一个6岁。由于生活困难才出此下策。
昨天下午,丁姓男子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我并不是真心想卖女儿,也知道这事是犯法的,我只是为了寻求有关部门对我的关注。我现在的生活很困难,希望法院能够考虑我的困境,把我的银行账户解冻。”据悉,由于该男子曾与生意合伙人发生经济纠纷,2005年,宿州市埇桥区法院依法冻结了他的银行账户。
宿州市拂晓律师事务所的李律师告诉记者,丁姓男子如果真的将两个女儿卖掉,就得承担刑事责任。如果他实在抚养不了两个女儿,可以通过民政部门获得相关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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