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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码被男同事存手机 女青年受女子骚扰电话困扰

青岛新闻网  2006-11-11 05:31:50 青岛早报

 

  李小姐的电话号码被男同事存入手机后麻烦缠身连续二十多天收到男同事妻子的骚扰电话

  名字列入“红颜” 被人当成“祸水”

  律师说她到法院起诉也没什么作用建议这类事应该交给民警同志处理

  只因自己的电话号码被男同事存进了手机,在某物流公司工作的李小姐不断接到男同事妻子的恐吓短信和电话。昨天上午,李小姐拨打早报热线82888000说:“已经二十多天了,我实在是忍无可忍,但是又不知道该如何制止同事妻子的这种行为。”

  吃饭时同事要走号码

  据李小姐讲,20天前,她以前的男同事为了庆贺自己找到了新的工作,就请原先的老同事们一起吃饭。在吃饭的过程中,这名男同事要了李小姐的电话,并存在了自己的手机上。第二天晚上,李小姐突然接到了那名男同事妻子的电话。这名女子称,因为李小姐的电话号码被存在了她丈夫手机的“红颜”目录下,她由此认为李小姐与自己的丈夫关系“不一般”。

  接到女子电话骚扰

  “这个女人怀疑我和她丈夫是单独去吃的饭,非要我证明那天聚餐时确实有其他人在场,她还说要跟所有出去吃过饭的人打电话核实这件事。我当时真是一头雾水,这个人也太不可理喻了,我们确实只是普通的同事。”李小姐说,她很不客气地驳斥了这名女子并挂断了电话。没想到,从那天起李小姐便开始收到这名女子的骚扰电话与短信。

  “电话经常响一两声就挂断,短信内容也不堪入目,她不分日夜地骚扰我。”李小姐说,这种情况已经持续了二十多天。期间,她曾找到那名男同事,要求他跟自己妻子解释清楚,没想到骚扰反而更严重了。“真不知道怎么去制止她,不行就去法院告她!”李小姐无奈地说。

  不能起诉应该报警

  李小姐该如何解决此事呢?市南区振强法律服务所王律师称,因为李小姐只是受到骚扰,但没有出现被诽谤的情况,所以就算诉至法院也不能起到惩治实施骚扰行为的人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如果有人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就可以报告公安机关对其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如果情节较重,将能给予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因此李小姐可以要求公安机关对那名男同事的妻子作出处罚。”王律师说。 (记者 徐勇 见习记者 方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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