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青岛新闻网 > 特别报道 > 正文  
 
版权总局推行KTV试点收费:京沪穗等地12元/天

青岛新闻网  2006-11-10 14:25:40 新京报

 

  上限确定为每间包房每天12元;收费活动将先在京沪穗等大城市试点

  本报讯(记者王荟)国家版权局昨日在其网站上正式发布公告,宣布卡拉OK经营行业以经营场所的包房为单位,支付音乐作品、音乐电视作品版权使用费,基本标准
为12元/包房·天(含音乐和音乐电视两类作品的使用费)。

  公告称,根据全国不同区域以及同一地域卡拉OK经营的不同规模和水平,可以按照上述标准在一定范围内适当下调。

  按目前的安排,卡拉OK版权使用费的收费活动将先在北京、上海、广州等大城市开展试点工作,根据具体情况再逐步推进。

  针对媒体关注的中国音像集体管理协会目前的合法身份问题,国家版权局表示,在中国音像集体管理协会(筹)没有完成社团登记程序之前,筹备组不得开展卡拉OK版权使用费的收费活动。

  为保障音像权利人的合法权益,权利人已经委托中国音像集体管理协会(筹)管理的权利,暂由中国音像协会代为行使。

  版权局表示,在吸收各方意见的基础上,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与中国音像集体管理协会(筹)修改并重新上报了《卡拉OK经营行业版权使用费标准》。国家版权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及《著作权集体管理条例》的规定,将《卡拉OK经营行业版权使用费标准》予以公告。

责任编辑:林彦婷

页面功能   】【 小字】【 】【打印】【关闭

相关链接:
 
下一篇:
 
审计署驻武汉特派员遭恐吓 有人扬言20万买人头
图片新闻
 
热点资讯
 
· 迅速成就高水平软件人才,限量报名
· 青岛华臣电影城11月18日盛装启幕
· 激情1+1大型单身白领派对
· 美国童乐儿童英语免费学(送教材)
· 麦凯乐盛恩回馈10日 商品促销
· 对外经贸大学MBA十班开始招生
· 青岛唯一全外教授课的英语学校
· 走近大师,俄罗斯当代油画展开幕
· 极地海洋世界欢乐卡限量火热销售中!
· 岛城最大的外语培训基地—赛思
· 俊男靓女快点来-齐鲁情缘交友网
· 天津大学工商管理硕士(MBA)班
站内检索
 

版式检索

旧报全文检索

专题汇总

实用信息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