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国家体育总局局长刘鹏昨日在贵阳说,北京2008年奥运会,中国军团备战形势非常严峻,现役运动员包括明星运动员不得参加各类社会活动。
刘鹏说,中国的优势项目目前仍然保持着领先地位,拳击、水上项目等薄弱环节有所突破,但水平不够稳定。忧的是,优势项目上升
的空间不大,有的项目的上升空间几乎没有。更忧的是集体球类项目的下滑,田径、游泳等基础大项的实力差距较大。
他还说,体育界要加强学习,提高把握项目规律的能力,大力发展全民健身运动,充分发挥体育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重要作用。
刘鹏强调,为备战北京2008年奥运会,我国的现役运动员包括明星运动员不得参加各类社会活动。北京2008年奥运会临近,为保证训练质量,现役运动员包括明星运动员将不允许参加各类社会活动。对于一些确实有必要出席的社会活动,需报请国家体育总局批准。
刘鹏认为,运动员参加社会活动比较容易分心,对此如不加以规范,运动员的生活训练秩序将受到干扰,不利于北京奥运会的备战。
■专家访谈
“运动员参加活动责在管理中心”
魏纪中对运动员参加商业活动“很反感”,他认为刘翔代言某广告有负面影响
本报讯(记者郭晓军)“我个人感觉,中国运动员自雅典奥运会之后的商业活动是过多了。”昨晚,北京奥组委顾问、前中国奥委会秘书长魏纪中向本报记者表示,他特别理解国家体育总局局长刘鹏提出的这个要求。不过,这位资深体育老人认为,刘鹏的讲话更大的程度上针对各运动管理中心,因为运动员参加社会活动都是经各管理中心批准的。
魏纪中分析,运动员特别是明星运动员参加社会活动来自两方面的利益驱动,一是运动员本身,二是各运动管理中心,因为运动员参加商业活动所得的收入中,将有一部分归中心所有,“事实上,这部分应上缴国库,因为运动员是由国家培养的。”魏纪中说。
过多的社会活动,特别是商业活动,显然会影响正常的训练,特别是奥运备战。魏纪中作为亚特兰大奥运会中国体育代表团团长、中国奥委会秘书长,对当年的奥运冠军的商业活动有严格的控制手段。
所有的运动员要做广告,全部都通过魏纪中本人审定。
魏纪中回忆起当年奥运冠军伏明霞给VISA卡做广告的情景,“不许照伏明霞的正面照,必须用她在奥运会比赛中的镜头,将运动员的正面照片的形象降至最低。”魏纪中表示,在雅典奥运会之后,中国的奥运冠军过多参与社会活动和商业活动,让他很看不惯,有的运动员根本不管自身的形象与代言的产品的关系,“比如刘翔代言的某广告,我觉得就有负面影响。”
■连线运动员
中国网球运动员郑洁、晏紫回应“体育总局禁令”
“规定对我们影响不大”
本报讯(记者孙海光)昨晚,就国家体育总局局长刘鹏提出的此项要求,记者采访了正在西班牙马德里参加索尼爱立信年终总决赛的中国网球运动员郑洁、晏紫,她们表示尚未听说此规定,目前都在积极备战亚运会和奥运会,所有活动都听国家队的安排,这个规定对她们来说影响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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