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测量使用面积为什么会有有效期限,那是不是意味着我们明年还要花钱再测一次呢?”昨日,家住福州北路6号都市华彩小区的谢先生拨打早报热线82888000说,小区部分住户交完暖气费后遇到一个疑难问题。
据介绍,谢先生所居住的房屋属于高层住宅,10月中旬物业公司
开始代收暖气费,但在供暖面积上业主们存在不少争议。后来在物业公司的协助下,统一由青岛房屋信贷公司实地测量,该测量公司也得到了供热单位青岛热电集团的认可。“按照建筑面积的75%来计算供暖面积,我家是90平方米,测量后实际使用面积是75.94平方米,按照每平方米1.36元的收费标准,我家花了103元测量费。”谢先生说,测量后的数据非常合理,其他业主也很满意测量结果。
“但是测量报告上盖的青岛房屋信托公司的章上有‘有效期限2007年5月’的字样,难道明年交暖气费时还要再花钱测量一次?”谢先生说。
随后记者咨询了相关单位,青岛房屋信托公司的工作人员刘先生告诉记者说,公司加盖的章上显示的有效期限不是指该报告上的数据的有效期限,而是该公司年度审核的期限,2006年年度审核期限从2006年5月至2007年5月。“换句话说,这个测量报告上的数据是一直有效的,用户不必再次测量,除非供热政策变更。”刘先生说,对于因此引起用户的担忧,他们表示歉意,将及时通知供热单位和物业公司向居民解释,消除居民的疑虑。
记者 徐勇 见习记者 孙静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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