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和物业公司之间似乎存在着天然的矛盾,在岛城,若想找出一家业主和物业公司从没红过脸的小区,可能要费很大的劲。既然小区由物业公司管理产生了很多矛盾,干脆业主自己管理得了。在岛城的一些小区里,业主自治形式的物业管理模式逐渐多了起来,不管这是业主的主动行为,还是无奈的选择,这种崭新的管理模式总是让人产生了一种期望。自治式物业能走多远?不仅是参与小区自治的市民关心的话题,同样也是其他小区业主关注的焦点。
业主自治:
主动选择或无奈之举
一年前,镇江路44号的居民在炒掉物业公司之后,成立了业主自治管理委员会,由小区里的热心人组成,对小区实行管理。昨天,当记者来到这个小区里,院内整洁的环境让人过目难忘。居民胡兆远告诉记者,1998年小区建成,共有三栋楼,158户人家。那时,小区由一家物业公司管理,但环境却不能让人满意。小区里杂草丛生,垃圾成堆。久而久之,居民们也不再交纳每月二十多元的物业费。最后物业公司撤走了,几位热心的居民决定自己来管理小区。现在,每户每月收取4元钱的费用,聘用了一名保洁员,平时进行小区环境的保洁,每周清扫楼道一次。自委会的委员们还发动居民自己动手整理小区的环境,为了美化小区,他们把楼前的花坛重新进行了整修,有的居民自费去花卉市场买回了花木种上,很快小区的环境焕然一新。
与之相比,阳光地带小区的业主自我管理却有几分无奈。据小区居民介绍,先后有两家物业公司来管理小区,但都先后离去。至今,小区里新的业主委员会还没成立起来。目前对小区实行管理的是业主委员会的筹备组,所谓的管理也只是打扫一下小区的卫生。“小区今后还面临着房屋的维修、绿化的管理等方面的问题,
业主自我管理完全是一种无奈。”一位居民说。
自我管理:
困难比想像的多
记者从市物业办了解到,根据我市的物业管理条例,在小区管理的方式上规定为,业主可以自我管理小区,也可以聘请物业公司或专业的管理公司来管理。因此,从法律上来讲,业主自治是一种被允许的小区管理方式,但在实际操作中,面临的困难却很多。
以镇江路44号为例,小区每户每月收取4元的物业费,从目前来看业主的支出减少了许多,但他们享受到的服务也缩水了不少,业主自我管理的内容只有保洁一项,小区内缺少公共性的健身器材,绿化凭借的是业主的热情和额外的支出。“有热情是难能可贵的,但这些热心人的付出却没有任何的回报,他们的热情能坚持多久?”人们不由得产生了这样的疑问。业主自治需要业主有高度的自治意识,还要有高度的自治能力。
业主自治面临的还不只是捉襟见肘的资金问题,据物业界的人士分析,如果小区实行物业管理,物业公司作为一个管理机构,它可以承担责任。业主自治后,由物业公司承担的责任就变成了由业主自治委员会来承担,而业委会仅仅是业主大会的执行机构,也就是说要由每个业主来承担。这就存在每个业主能不能承担,愿不愿意承担的问题,从而会产生一系列的问题。“业主自治的方式可以减少很多物业管理中的矛盾,有利于小区的民主管理,但其本身也有很大的局限性。”市物业办副主任王西涛认为,业主自治还需要相应的法规来支持。
业主自治之路
到底能走多远
业主自治之路能走多远?这是不少人关心的问题。镇江路44号的业主自治经过一年的试验,目前仍然在正常地运转。而在外地,已出现了业主入股物业公司的新事,这为业主自治注入了新的活力。
据介绍,在北京的一个小区,开发商在项目出售的同时,将物业管理公司以股权的形式配送给小区的业主,然后让业主自己参与到物业管理中,通过聘请专家团,建立系统的物业管理机制。在执行层面上,将物业管理公司以股权的形式,按照业主购买值的比例将股权无偿配送给业主,让业主自己做物业管理公司的老板。在青岛,业主自治的方式还很原始,但如果能够解决资金问题,以现有的管理方式,也可能取得更好的结果。比如,业主自治委员会负责小区日常的保洁,但一些其他事务可以请社会上的专业公司来办。“但向业主收费将会成为另一个焦点,因为多数业主认为物业费交得越少越好,岂不知物业服务是一种有偿的服务,付多少费,就能享受到多少服务。”
业主自治,如果始终维持在现有的水平,那么这种管理方式能存在多久,确实令人担忧。
记者 芦智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