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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出台生育保险办法 女职工可领取5500元津贴

青岛新闻网  2006-10-31 15:04:14 长江商报

 

  昨日上午,武汉市长办公会原则通过《武汉市职工生育保险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市劳动保障部门表示,将在今年12月底前启动职工生育保险。据介绍,职工生育保险实施后,武汉市社保将涵盖养老、失业、医疗、工伤及生育五大险种,形成完整体系。

  职工待遇——离岗生育工资福利不

  《办法》规定:生育保险基金用于支付这些费用:生育津贴、护理假津贴、生育医疗费用、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用、国家和本省市规定的其他费用。

  据测算,《办法》实施后,女职工生育人均可以按规定领取生育津贴约5500元,配偶生育时,男职工人均可按规定领取护理假津贴约400元。

  市政府法制办称,《办法》使得女职工在离岗生育期间,保障其工资福利待遇不变,同时还对生育并发症、合并症及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的治疗给予了规定。

  男职工可享护理假津贴

  市劳动保障局解释:为了扩大政策的受益范围,提高用人单位投保积极性,该市在《办法》中还增加了男职工护理假津贴,即男职工配偶生育,符合计划生育晚育政策并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可享受10天的护理假津贴。

  保费缴纳——保费由用人单位缴纳

  《办法》规定:生育保险费由用人单位缴纳,费率为缴费工资的0.7%,由税务部门代收。

  市劳动保障局介绍,生育保险在操作上与医疗保险实行统一参保、统一缴费、统一管理。已参加武汉市基本医疗保险的用人单位,在按规定参加生育保险时,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直接进行生育保险参保登记和缴费基数核定,用人单位不再另行办理登记手续。用人单位缴费时候必须按照单位所录用的职工总数,并非是只以女职工的人数及其工资数进行缴费。

  《办法》规定,蔡甸、江夏、东西湖、汉南、黄陂、新洲等区的生育保险基金暂由本区统筹,逐步过渡到全市统筹。对此,法制办解释,实行两级统筹是因为武汉市基本医疗保险、养老保险等其他个险种目前都还是两级统筹,如果要并轨,从市区两级换成全部由市级统筹,客观条件还不具备。

  参保对象——不分单位性质都可参加

  《办法》规定,参加武汉市基本医疗保险的各类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均可参加职工生育保险。

  法制办说,对单位而言,该市范围内所有用人单位,包括不同所有制形式的企业均适用;对个人而言,则打破了户籍限制,只要是与武汉市单位建立了劳动关系,并参加了武汉市基本医疗保险的职工,均可以参加武汉市的生育保险。

  机关事业——待遇略高于不参保

  法制办介绍:根据市卫生局和劳动保障部门调查测算,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参保后,待遇略微高于不参保。

  据了解,目前武汉市机关事业单位职工生育医疗费是通过公务员医疗补助按90%的比例报销。根据测算,当机关事业单位职工生育医疗费用低于生育保险定额1.5倍以下时,参保待遇高于现行政策标准,只有当医疗费用超过生育保险定额1.5倍以上时,参保待遇才会逐步低于现行的政策标准。但与机关事业单位职工生育医疗费现行政策相比,生育保险还将产前检查、产后访视等服务内容纳入了支付范围,并在费用上进行了补偿。(本组稿件记者张付荣)

  【解读】生育保险能出多少钱

  生育津贴日支付标准,按照女职工生育或流(引)产上个月用人单位为其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基数除以30天计算。男职工护理假津贴日支付标准,按照其配偶生育的上一个月用人单位为其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基数除以30天计算。

  哪些钱由生育保险出

  职工生育或者实施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用符合武汉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标准规定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按定额标准支付。

  生育医疗费包括女职工因怀孕、生育所发生的医疗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药品费、产后访视费。

  产假有多长

  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包括职工因计划生育实施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皮下埋植(取出)术、流(引)产、绝育及复通手术所发生的医疗费用。

  女职工生育或流(引)产,在下列产假时间内享受生育津贴:(一)正常生育的,产假为90天;难产的,增加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符合计划生育晚育的,增加30天。(二)妊娠不满12周流产的,产假为30天;妊娠满12周不满28周流(引)产的,产假为45天;妊娠满28周以上引产,产假为90天。

  男职工配偶生育,符合计划生育晚育政策并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享受10天的护理假津贴。

  如何领取生育保险

  在职职工诊断怀孕,并到武汉市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机构建立《围产保健手册》和完成首次产检后,用人单位应当持职工《居民身份证》、《武汉市计划生育服务证》或者《生育证》以及其他相关材料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领取并填报《武汉市生育保险就医登记表(手册)》。

  职工生育和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用,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定点医疗机构办理结算手续;在本市非定点医疗机构以及在外地医疗机构紧急分娩所发生的医疗费用,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用人单位办理拨付、结算手续。

  用人单位要缴多少钱

  用人单位每月按本单位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总额0.7%为其职工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个人不缴费。

  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低于本市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按照上一年度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计算,高于上一年度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的,按照上一年度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计算;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无法确定的,按照上一年度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计算。

  参保多久能拿到钱

  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应当符合国家、省、市计划生育规定,且用人单位连续为其缴费满6月以上。

  职工参加生育保险后失业的,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生育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的,可以按照本办法规定享受生育医疗待遇。

  是否会催生豪华生育

  武汉市实行了职工生育保险后,是不是会出现享受待遇的女职工在生育时,一味的提高住院标准,延长住院时间。对此,武汉市妇联、劳动保障部门均称:有制度制约。

  妇联权益部的王少琴部长介绍,当时在制订生育保险的费用支付标准时,曾对武汉市医疗单位的剖腹产及顺产的医疗费用进行了抽查,计算出了一个平均数字。

  市劳动保障局认为,在《武汉市职工生育保险办法》中规定了“武汉市职工生育和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用支付标准”,对于不同的环节规定了最高支付限额,超过限额部分的,由个人和保险基金按照比例共同支付。

  □相关背景 20年前就曾呼吁出台相关政策

  “我们每年都向武汉市两会提案,要求在武汉实施职工生育保险。”武汉市妇女联合会权益部部长王少琴说,最早动议可追溯到上世纪80年代。

  据了解,多部法律规定女职工在孕、产期间,用人单位要保障其正常权利,但是很多企业不愿意承担相应的费用。王少琴说,不少职业女性由于害怕失去饭碗,推迟甚至不要孩子。

  同时,来自武汉市妇联权益部的资料表明,部分女职工由于贫困,在生小孩时得不到足够的医疗保障,甚至留下后遗症。实施了职工生育保险后,对于女职工住院生产时所发生的医疗费用,按规定由保险基金支付。

  武汉市劳动保障局一名处长介绍,实行了生育保险后,相当于由全体职工来共同承担女职工的生育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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