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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贷款前别用公积金 贷款买房注意“五不要”

青岛新闻网  2006-10-31 09:05:22 青岛早报

 

   许多消费者现在都采用贷款方式买房,然而,贷款毕竟不是件小事,要充分考虑周全才行。有关专家指出,消费者在贷款买房时要注意做到“五不要”。

  一、申请贷款前不要动用公积金。如果借款人在贷款前提取公积金储存余额用于支付房款,那么公积金账户上的公积金余额即为零,这样你的公积金
贷款额度也就为零,这就意味着你将申请不到公积金贷款。

  二、在借款最初一年内不要提前还款。按照公积金贷款的有关规定,部分提前还款应在还贷满一年后提出,并且你归还的金额应超过6个月的还款额。

  三、贷款后出租住房不要忘记告知义务。当你在贷款期间出租已经抵押的房屋,你必须将已抵押的事实书面告知承租人。

  四、贷款还清后不要忘记撤销抵押。当你还清了全部贷款本金和利息后,可持银行的贷款结清证明和抵押物的房地产其他项权利证明前往房产所在地的房地产交易中心撤销抵押。

  五、不要遗失借款合同和借据。申请按揭贷款,银行与你签订的借款合同和借据都是重要的法律文件。由于贷款期限最长可达30年,作为借款人,你应当妥善保管合同和借据。辛 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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