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沧州电 (记者 刘树鹏)
全国关注的盐山审计人员猝死酒店门前事件终于有了处理结果。10月20日,记者从有关部门获悉,沧州市人民政府、中共沧州市纪律检查委员会、沧州市监察局和沧州市供电公司依据有关党纪政纪规定,对5名有关负责人追究相应责任。
今年3月至4月,
沧州市审计局派出审计组,对盐山县县城电网建设与改造工程竣工决算进行审计。在连续接受盐山县电力局的宴请后,4月11日中午,参加该项目审计工作的盐山县审计局审计员张洪涛猝死酒店门前。第二天,审计组其他成员和电力局领导依旧按计划赴扬州游玩。此事经本报记者披露后,在全国产生强烈反响。国家审计署专门派出调查组,赶赴盐山调查此事。8月23日,审计署就审计组违反审计纪律问题发出通报,认为媒体报道属实,将追究有关负责人的责任。
依据有关规定,沧州市人民政府、中共沧州市纪委、沧州市监察局、沧州市供电公司研究决定,给予沧州市审计局副局长朱玉山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大过处分;给予盐山县审计局局长王荣华党内严重警告、行政撤职处分;给予盐山县审计局副局长刘新才党内严重警告、行政降级处分;给予黄骅市审计局基建科科长藤义中党内严重警告、行政撤职处分;给予盐山县供电公司经理张红卫党内严重警告、行政降级处分。依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给予沧州市审计局局长田永利通报批评。
2000年3月,经国务院同意,国家审计署制定下发了《关于加强审计纪律的规定》,提出外出审计“八不准“,其中明确规定,审计人员不准接受被审计单位安排的就餐和宴请;不准参加被审计单位安排的旅游、娱乐、联欢等活动。
9月14日,国家审计署审计长李金华在上海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由于一些地方财政确实困难,审计部门的审计费用不能保障,对“八不准”纪律不能刚性执行,审计人员外出审计的确由被审计单位招待,但招待不等于宴请,招待是有标准的,而且决不能喝酒。
盐山审计事件被曝光后,全国各地审计机关认真反思,展开廉政警示教育。审计署表示,从明年开始,将请财政部门和监察部门联合组成监督机关,每年对审计部门进行检查,并形成固定的制度。(燕赵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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