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后不到一年的时间里,将近20名16岁以下的少女被编入这个犯罪网络,但是却没有一个受害人主动向公安机关报案。
这应该引起我们对中学教育的深思。更让人感到忧心和心寒的是,整个犯罪网络中只有一名处在网络中央的犯罪嫌疑人是成年人。而其他的嫌疑人,包括和他接触最频
繁的人,基本都是16岁以下的少女——而她们又是最初的受害者。用受害者作丝来编织网,再用几百甚至几十元钱来维护这个网络,犯罪嫌疑人确实很‘聪明’……”这是河南省南阳市检察院公诉处处长潘玉亭在办公室电脑上写下的一段办案总结。
这位处长的总结,来源于南阳市方城县检察院一个月前报送的一沓厚厚案卷。这沓多达三卷、近百页的卷宗,记载着17名少女对一名国税局干部的控诉——犯罪嫌疑人邓军,现年43岁,曾在税务系统工作20余年,拥有注册会计师资格,精通电脑。2005年9月29日,因涉嫌多次奸淫、嫖宿幼女罪,被检察机关批捕羁押,等待公诉。
方城县检察院之所以没有在当地支持公诉,而是将卷宗上移,原因是这起案子在当地影响恶劣,且犯罪嫌疑人的作案对象特殊。按照我国法律规定,基层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有可能被法院判处无期徒刑以上刑罚的,应该由市一级检察机关提起公诉。
案发
这起在当地引起轰动的案件,最先应该追溯到犯罪嫌疑人的离奇被抓。
家住河南省方城县博望镇的农民秦国,虽然家庭条件比较拮据,但一家三口生活得非常幸福。最让他欣慰的是13岁的女儿小梅聪明伶俐,学习用功。然而他家的幸福和宁静,却被去年一场突如其来的噩梦搅碎了。
2005年9月21日,放学回家的小梅穿了一身新衣服。秦国倍感奇怪,女儿的学费还是他向邻居借的,她哪来的钱买衣服?在夫妻俩人的质问下,女儿吞吞吐吐告诉父母:“买衣服的钱是南阳市一个男的给的。”女儿的话更让夫妻俩感到疑惑,在他们的再三追问下,女儿含泪讲诉了不堪回首的一幕。
几天前的一天下午,同村的王君找到小梅说,南阳有人买处女,给钱很多,只几分钟就结束,问她愿意不愿意?尽管在此之前她曾隐隐约约地听同学们提起此事,但是她还是断然回绝了王君。让她想不到的是,第二天在放晚自习回家的路上,她被一辆面包车给拦住了,王君从车上跳下把她拉到车上,同车的还有自己的同学东东。小梅拼命挣扎着想冲车外喊叫,东东和王君却死死捂着了她的嘴。
车开到一个偏僻的地方停了下来,东东和王君随即下了车。但开车的司机却不顾她的反抗,在车上奸污了她。第二天,王君在学校门口给了她400元钱,并威胁她不要告诉家人,因为对方是“公安局局长”。
小梅还告诉父母说,2004年农历8月16日上午,王君以去南阳买衣服为由,带她和同学小雪一起去。当车行驶到公路上时,小梅感到情况不对便下了车,但小雪和他们一起上车走了。后来听王君说,小雪也被那男的强奸了。
深感震惊的秦国夫妇急忙找到小雪的家人。随后,小雪也告诉父母自己曾被王君骗到南阳市的一家宾馆后,被一男子强奸。小雪同时交代被那位男子强奸的还有其他几位同学。
第二天一大早,秦国和小雪的家人便先来到了小梅和小雪就读的博望镇第一初中,找到了班主任老师。听完学生和家长的讲述后,老师们也震惊了,他们以最快速度向警方报了案。
当天下午两点,就在公安民警围绕案情调查取证时,突然接到有人举报,南阳的那个男子又开着车来博望了,现在正在学校门口等人。民警迅速出击,当场把准备再次作案的犯罪嫌疑人邓军和其同伙东东、王君抓获归案。
随着审讯工作的深入,一个奸淫幼女的大案和一张由邓军亲手编织的犯罪网络也逐渐被警方掌握。
“升官秘笈”
邓军,出身贫寒,自幼聪明。1982年毕业于河南省一家财会学校,毕业后分配到南阳市税务系统工作。中央和地方税务分离后,邓军进入南阳市卧龙区国税局工作。2005年调离税务系统,高薪受聘于当地一家房地产公司。
“人很聪明、很有才,但是和同事的关系很僵,特别爱耍小聪明;我们局里的各个工作部门他基本上都呆过。”卧龙区国税局一位领导这样评价了邓军在该局工作期间的表现。该局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工作人员同样认为他确实很有才,“不过每次单位的人事调整后,他都会背后议论一番。他一直认为自己早该提拔但没有提拔,怨言很多”。
检察机关一份关于邓军的材料上,这样记载了他对自己官运的渴望:“他急于升迁,并且为了‘交官运’不惜一切代价寻找‘升官秘笈’”。
为了找到“升官秘笈”,2004年初邓军开始疯狂在网络上寻找刺激。与此同时,他频繁出入舞厅、发廊等色情场所。2004年秋季的一天,他在一家黄色网站里看到一条信息称,如果在倒霉或者职位升迁受阻时,只要同处女发生关系“见红”,马上便会交到好运,并且越多越好,网上还刊登了如何辨别处女的文字、图片等。欣喜若狂的邓军像遇到救命稻草一样,开始按照网络上的预测实施自己的“升官”计划,这也是他迈向犯罪的第一步。
从此以后,他把自己家庭的和睦与仕途的升迁全都寄托到了“破处见红”上。
买处
一个月后,邓军把
“高价买处”的想法,告诉了自己经常光顾的一个发廊老板李艳。见钱眼开的李艳很快和他达成了肮脏的交易。时间不长,李艳把在自己发廊内打工的方城县博望镇15岁的少女佳佳(初中辍学)介绍给了邓军。几天后,邓军把她领到了南阳市的一家宾馆内占有了她。完事后,佳佳得到了1600元的“报酬”。
悲哀的是,受害者佳佳此后成为了帮凶——既然出卖处女能挣钱,为啥不给他多找几个?一个想找,一个愿找,两人很快达成了默契。佳佳把自己的第一笔生意,放在了和自己同样辍学打工的同学王君身上。几天后,佳佳以找工作为由,把王君骗到南阳,然后给邓军打电话,告诉他所要的处女已经找到了。
事后,邓军交给佳佳1200元钱,而王君却只得到200元。其余的钱,则成为佳佳第一笔生意的“利润”。
不久,佳佳又把同龄的东东骗到了南阳。在同一宾馆里,邓军用同样的手段占有了刚满15岁的东东。2005年放暑假前的一天,佳佳以高价“破处”诱引年仅13岁的初中一年级学生小双,来到她租的房子里。一个小时后,从南阳市匆匆赶来的邓军,又在这里夺取了小双的贞操。
网络
看到几个月前还和自己一样贫困的佳佳忽然披金戴银,曾被佳佳欺骗过的王君和东东也忘记羞耻,开始羡慕起老同学的“无本生意”。
与邓军联系上后,她俩便沿着佳佳走过的路一路狂奔。每次物色好对象后,她们乘客车往南阳送。有时她们也把邓军叫到博望镇来,在邓军的面包车上完成肮脏的交易。为此,邓军煞费心机地把自己的车后排座进行了改动,加装了软包、靠垫等。
就这样,邓军靠金钱和三名15岁的少女从南阳市到方城间,编织了一张奸淫幼女的网络。
方城县检察院公诉科科长郭群才告诉《新世纪》周刊,邓军疯狂的“升官秘笈游戏”,已经让他变得丧心病狂,以至于到看守所后,邓军对提审自己的检察官说,“我好像患上了‘处女情节’,不找处女玩就坐卧不安。”
案卷上还显示,邓军
“处女情节”最后甚至发展到变态的地步——他和幼女发生关系时,从来不避讳身边的人,有时甚至让身边的人陪着自己说话,谈感受;他在和佳佳等三名同伙“做生意”时,常以对方的姿色论价。姿色好的最多他付1600元,姿色差的几百甚至几十元钱就打发了。
警方现已查明的材料证实:邓军在2004年至2005年9月间,奸污16岁以下的未成年少女17人、20次;其中包括12名14岁以下的幼女(均为在校初中学生)。据检察机关掌握的情况,另外还有几名幼女被其凌辱,但因事发后她们外出打工,无法调查取证。(文中受害人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