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青岛新闻网 > 半岛网闻 > 正文  
 
前夫提走儿子压岁钱 两岁童状告生父讨回八百元

青岛新闻网  2006-10-05 04:31:10 青岛早报

 

    早报讯 父母离婚后,小林被判给母亲李某抚养,可父亲张某却将爷爷奶奶给的压岁钱提走了,李某以小林名义将前夫起诉到法院。昨天,记者了解到,法院一审判决800元钱应由李某保管。
  李某和张某在今年年初办理了离婚手续,两岁儿子小林归她抚养。几天后李某到银行查询时突然发现
,以儿子的名义存的800元压岁钱被前夫张某提走了,李某认为小林由她抚养,小林的存款也应该由她负责管理,因此将张某起诉到法院。庭审中,张某认为钱是小林的爷爷奶奶给的压岁钱,他取走没有问题。法院审理认为,800元钱是小林受赠的,在他未成年前,应该由监护人代管,因此判令张某将钱返还给李某。(本报记者)

页面功能   】【 小字】【 】【打印】【关闭

相关链接:
 
下一篇:
 
已操作登陆葡超 于大宝离“光明”越来越近(图)
图片新闻
 
热点资讯
 
· 青岛唯一全外教授课的纯英语学校
· 中山商城"才子佳人"时裳代言人大赛
· 国庆答谢周 歌乐迪20万元倾心回报
· 青岛商贸业重点项目颐中银街开业
· 动力驿站团购!一卡在手,洗遍青岛!
· 极地海洋世界上演“美女与海兽”
· 绝版广告位 福州路大型户外广告招商
· 一站到位的服务 时尚享受的选择
· 新托福(New Toefl iBT)青岛总代理
· 天津大学工商管理硕士(MBA)班
· 文蒸嘉尔幼儿园亲子园招生(双语)
· 岛城最大的外语培训基地—赛思
站内检索
 

版式检索

旧报全文检索

专题汇总

实用信息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