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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庆长假网上调查显示 半数加班者拿不到加班费

青岛新闻网  2006-09-30 14:41:36 北京晨报

 

  半数加班人拿不到加班费

  国庆长假网上调查显示

  国庆黄金周期间,接近三成的职场人还得加班干活,15%的上班族“十一”加班竟然拿不到加班费。网上人才招聘机构昨天发布的“十一黄金周特别调查”显示,七成多职场人黄金周不加
班,三成多人想在家休息。

  这项面向京沪等八大城市、近4000人参与的网上调查直观展示了都市职场人如何打发假期的方式。结果显示,72.5%的职场人表示自己不用加班;11.9%的人虽然需要加班,单位会支付相应的加班费;而剩余的15.6%则“惨不忍睹”,加班还拿不到加班费,工作合法权益被严重侵犯。

  调查还发现,相比往年,今年选择在家休息度假的人数明显增加。接近四成的职场人选择在家休息,25%的职场人选择旅游,选择回老家和充电的分别占22%左右。有关人士分析,在不少职场人看来,与其在黄金周期间去人头攒动的旅游景点凑热闹,不如好好在家休养一下,为今年最后三个月的工作养精蓄锐。或许大都市的竞争的确更为激烈,相比成都、长沙等城市,北京、上海等特大城市的职场人更多地选择在家休息。晨报记者 罗德宏

  相关新闻

  劳动保障部门提醒

  国庆加班前三天拿三薪 后四天拿双薪

  “十一”黄金周休假7天,其中前三天,即10月1日、2日、3日为我国《劳动法》规定的法定节假日,后四天为普通休息日调休。加班费的算法也因此有所不同。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提醒,按照《劳动法》和《北京市工资支付规定》,用人单位在法定节假日安排劳动者加班,不能以安排补休来代替加班工资。10月1日至3日作为法定休假日,企业安排员工加班加点的,应按不低于本人日工资的300%支付加班工资。10月4日至7日是休息日,如企业安排员工补休,可不支付加班工资;否则,企业应按照不低于员工本人日工资的200%支付加班工资。简而言之,黄金周七天的头三天加班一定要“补钱”,后四天可以“补休”或“补钱”。晨报记者 姜葳

责任编辑:林彦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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