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劳动保障厅确定济南、青岛、烟台、威海、莱芜等5市和20个县(市、区)开展统筹城乡就业试点,力争在试点地区为城乡劳动者建立平等的就业制度、用工制度,并逐步实现统一的社会保障制度。农村劳动者和城镇劳动者一起,纳入就业和失业统计。
据介绍,城乡统筹
就业试点城市的确立原则是选择经济基础较好,城镇化水平较高,二、三产业就业吸纳力较强的市、县(市、区)进行统筹城乡就业试点。2008年上半年,山东省将在试点的基础上,逐步扩大试点范围。
试点地区建立城乡统一的资源管理制度。将农村劳动者就业、失业状况和城镇劳动者就业、失业状况合并统计,确定社会失业率。同时,将此作为政府宏观调控和制定就业政策的依据。
试点地区各类企业招用城乡劳动者都必须依法订立并履行劳动合同,逐步建立工资保证金制度,实行城乡劳动者同工同酬、劳资两利的薪酬制度。逐步实现城乡统一的社会保障制度,凡是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农民工,全部纳入工伤保险范围。
记者了解到,统计显示,今年1-8月份,山东省城镇新增就业91.8万人,完成全年目标86.6%;新增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126万人,完成全年目标105%;城镇登记失业率为3.26%。(杨飞越
赵永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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