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上午9点刚过,当坐在轮椅上的胡家津被护工推着进入法庭时,原本有些喧杂的旁听席顿时一片寂静。胡家津的脸色依旧苍白,两眼有些浮肿。她没有穿外套,在黑色背心的衬托下,裸露着的长度只有约10公分的左臂残端显得格外刺眼。
“她怎么成了这个样子!”坐在记者身旁的一位中年妇
女掩面而泣。她告诉记者自己是胡家津以前的同事,胡家津受伤后这还是第一次见到她。
坐在原告席上的胡家津,她的侧面就是旁听席,里面坐满了原单位的同事。最初,胡家津始终不肯将脸转向他们,低垂着头,嘴唇咬得紧紧的。直到有人轻声呼唤她的名字后,她才犹豫了一下,慢慢将脸转向了旁听席上的昔日同事。在她转头的那一瞬间,记者看到她的眼眶里噙满了泪水,没等别人看清她,她又迅速转回头,将头枕着桌子,不停地用纸巾擦拭着眼睛。
昨天下午,胡家津坐在轮椅上哽咽着向法庭回忆了那段令她不堪回首的梦魇。讲到一半时,胡家津的鼻子突然开始流血,鲜血滴落到她手中捧着的陈述词上。审判长建议她休息改由他人代替陈述,但被胡家津拒绝了。“我的遭遇无不为人所震撼,我的惨状无不为人所惊叹,无论用什么样的语言也无法表达我的痛、我的苦!”当她用半个小时结束了陈述后早已是泪流满面,而旁听席上也已经是唏嘘一片。
【原告索赔】
570余万赔偿及公开道歉
受上海市律协委派,上海汇业律师事务所吴冬律师赴柳州免费为胡家津代理诉讼。吴冬律师在法庭上对柳州铁路局提出了包括医疗费、精神损害抚慰金,后续治疗费共计573.2157万元的赔偿。
吴冬律师说,胡家津经历的“4·24”重大铁路交通事故的原因,是柳州铁路局为了牟取更高的商业利益,将已报废的“绿皮车厢”重新投入使用。胡家津乘坐的2011次列车,相当于一辆“万国列车”,黄色、粉色、绿色各种颜色的车厢都有。
吴冬认为,柳州铁路局本应提供安全合格的交通工具和设施,将旅客安全准时地送达目的地。胡家津经正常渠道购买了被告所供车票,经正常方式乘上火车,由于柳州铁路局提供的交通工具不合格不安全,致使胡家津遭受了巨大的人身伤害,给胡家津在身体上、精神上、心理上都留下了永久的的痛苦。
此外吴冬还要求柳州铁路局在上海、北京和柳州三个城市的媒体上公开道歉。
【被告回应】
承担事故责任,但不接受赔偿数额
法庭上,柳州铁路局的代理律师回应了胡家津及其家属较为关心的此次事故原因调查报告。
他们说,胡家津出事的车厢至今仍保留在柳州铁路局。事发后他们曾派人就这块地板的安全性专门做过试验。试验证明,这块地板是架在四个钢梁上的,从地板上方普通人根本无法打开。“确切的事故原因至今我们仍然没有办法得出,但是我们猜测有可能是列车运行中产生的气流将这块地板顶开了,或者是列车在前一站停靠时这块出事的地板就已经被人从底部破坏了。”
对于在接到胡家津丈夫报告妻子坠车后,列车为何没有紧急停车这一质疑。柳州铁路局代理律师说这不符合铁路的有关规定。但对于此次事故的责任,柳州铁路局代理律师表示铁路方将全部承担,但是胡家津提出的赔偿数额他们表示不能接受。他们说,这个570余万元的巨额索赔大大超出了柳州铁路局的承受能力。
此外柳州铁路局代理律师认为,铁路线上运行的车辆都是符合规范的,否则根本不能上线运行,绝不存在使用报废车辆的问题。
胡家津再诉国家铁道部
昨天下午,胡家津还将一份状告国家铁道部的行政起诉状,以挂号信的形式寄往了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诉讼请求是,判令国家铁道部依法履行法定职责,审查并纠正柳州铁路局在“4·24”重大事故调查处理中的违法行为,出具有法律效力的调查报告并依法追究有关渎职者的行政责任。
在谈到起诉原因时,胡家津的代理律师吴冬说,“4·24”重大事故发生已一年多,但是柳州铁路局至今没有出具任何事故处理报告,也没有就赔偿事宜与原告协商一致,不仅使胡家津现在及将来的生活难以为继,而且使她遭受了巨大的精神伤害。柳州铁路局在处理“4·24”重大事故中的方法和手段都是不符合规定的违法行为。被告作为全国铁路运输的主管行政机关,作为柳州铁路局的上级主管部门,对柳州铁路局的这种不作为和违法行为应当承担法律责任。晨报特派记者
于任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