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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明(化名,如图左一),男,15岁,身高140cm。自述因偷盗恶习难改,9岁时被爸爸从广东五华县带到广州遗弃。2006年3月,白云警方破获一宗盗窃案时牵出一
盗窃团伙,小明因参与其中被警方抓获。3月27日,嘉禾派出所将犯罪情节轻微的小明送至萝岗流浪儿童救助保护中心。
老爸千里弃亲子:“给你100块,不要再回家了”
眼前的小男孩怎么看也不像15岁的样子:黝黑粗糙的皮肤,单薄瘦弱的身形,尤其是一双手,干裂的指尖布满肉刺,让人马上联想到的是农田、码头或者矿山,却绝对不是真正和他年龄相配的教室、书本。在小明细长的眼睛里,凝固着一抹不属于少年人的痛楚,和记者交谈的过程中,他始终没有笑过,双手一直绞在一起,不停地搓动,“我不想睡在铁路边,只要爸爸肯让我回家,我保证不偷东西,保证不学坏……”一连串的“保证”后,小明的眼角湿了。
小明说自己是被爸爸“扔”在广州的。他记得家在五华,家里开了间杂货店,从记事起,他就天天从店里偷钱。“我最多一次偷了200多块,拿去别的店铺买东西时被人家告诉给了爸爸,爸爸气急了,抓起摩托车锁砸我。”小明顿了顿,“他打人不眨眼的!以前我恨他,但现在知道是我错了。”小明低声说,他不光在家偷,还找机会偷同学和亲戚的钱,村里很多人知道他的行为,爸爸觉得很丢人。“弟弟和妹妹都听话,爸爸说留着我迟早会气死他,就把我带到广州丢掉了。”
想起懵懂中和爸爸分手的情景,小明的眼泪溢出眼眶,“从早晨坐车,昏昏地,一直到下午4点到广州,我只记得下车的地方很多车,都是大巴。”小明说,爸爸带他吃了一餐饭,然后交给他100块钱,“他(爸爸)让我不要再回家,不要跟着他。我看着他走远,但不敢跟上去,周围人很多,我害怕极了。”小明的流浪生涯从看不到爸爸的背影后开始,他糊里糊涂到了石井。
与贼为伍六年:“经常哭,悄悄攒钱想回家”
9岁的小明在石井被绰号“小江苏”的人收留,“他教我偷电线和废铁,每天要交四五十块,不然就不给饭吃。”挨饿的时候小明最想家,他在阴冷的出租屋里做过无数次回家的梦,为了能回家,他开始悄悄攒钱。
“我跟‘小江苏’的第三年,有一天他突然不见了。”小明告诉记者,“同行”中有人说他回老家了,有人说他偷电缆时被电打死了。“我又跟着别人,有钱就住在小旅馆,偷不到废铁就要睡在铁路边,晚上我哭过很多次,如果以前不偷家里的钱,爸爸就不会丢掉我,我现在还可以上学,不用睡在那么冷的地方。”小明的声音越来越低,眼睛里都是悔恨。
记者了解到,小明在救助中心表现非常好,不仅自己遵守纪律,还会主动帮年龄小的孩子洗衣服、扫地。由于离家太久,他无法提供家庭准确地址,滞留救助中心已6个月。
采访就要结束的时候,小明很认真地请求记者,希望记者“转告”爸爸:“接我回去吧,我一定好好读书,听话,不学坏。以前都是我的错,我改,一定改。”(策划记者张英姿
采写 记者文安 实习生杨莉摄影 记者李小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