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出门上厕所得把口袋掏一掏
饰品店把员工当贼对待 律师认为是侵权行为
“每天都被搜身,感觉领导把我们当贼对待。”昨日,在中山路一家饰品店工作的一名女员工拨打早报热线82888000反
映说,单位怕她们偷东西,每天都要在下班时对她们搜身,她们感觉自己的权利被侵犯了。
这名女士告诉记者,自从在饰品店开始上班,她们每天就要接受例行的搜身检查。“不论是我们外出买饭,还是出门上厕所,饰品店负责人都要让我们掏掏口袋,看看衣服里是否藏有饰品。”她说,饰品店这种做法让人感觉很不舒服,自己的尊严受到了侮辱。
随后,记者联系了饰品店一名姓卢的负责人,对方承认确有此事。这名负责人说,饰品店内没有安装监控装置,所以不知道是否有员工偷偷将饰品带出店外,所以店员外出都要例行检查,这种做法正规来说应该叫“安检”。每名员工上岗时,就跟她们交代过,大家也没有反对,所以这种做法合理。
对此,记者采访了山东雅博律师事务所的张青律师,张律师说,宪法第37条明文规定:“禁止非法搜查公民的身体”。同时民法通则在人身权部分有特别规定,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饰品店的搜身行为违犯了相关规定。搜查作为一种侦查措施,只能由侦查机关的侦查人员进行,其他任何机关、团体、个人都无此权力。即使是侦查人员的搜查,也要按照法定程序,出具搜查证。否则,即为非法。(记者
李彦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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