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律师相互印象如何?7月到9月,德衡律师事务所专门对此做了大型调研,日前揭晓的调查结果让人震惊:法官和律师相互不满,
对对方评价都较低,给对方打分刚刚及格的占到一半以上。
这次调研覆盖山东全省17市的法院和律师事务所。“法官眼中的律师”调查问卷共发放1860份,每个中级法院20份,高院和每个基层法院各10份,最终回收有效问卷1157份。“律师眼中的法官”调查问卷共发放568份,覆盖17市律师,回收有效问卷439份。
法官对律师的整体评价如何?调查显示,选择60分到70分的占51%,约三分之一选70到85分,选85分以上和不及格的大约各占6%。而律师对法官的总体评价更不容乐观:62%的律师打分为60-70分,18%的打分为60分以下,没有律师打分在85分以上。
而在“法官最欣赏的律师优点”中,选择最多的是“恪守职业道德”,占到46%,其次才是“业务精深”;与此对应,“法官最讨厌的律师缺点”中,“挑词架讼”“重利忘义”这两种不守职业道德的分别占到26%和20%。在“律师最欣赏的法官优点”中,有33%的选择“刚正不阿”,“最讨厌的法官缺点”中,“索要财物”高居首位,占27%。在“您认为法官最重要的素质”选项中,高达73%的律师选择“具有公正品质”。
德衡律师事务所主任栾少湖指出,从调查结果看,职业道德与业务能力,双方更看重前者。具备职业道德,成为最被欣赏的优点,缺乏职业道德,成为最讨厌的缺点。双方评价都偏低,也正是对对方的职业道德现状不满意。
“双方给对方的打分都如此低,表明当前法官和律师间的关系不正常。”本次调研的组织者之一王中律师说。记者看到,法官选择“接触但要提防、回避、非常厌恶”的要比选择“愿意成为朋友”的多出数倍。44%的法官认为“多数律师无法让人信任”,29%的法官认为律师“居才自傲”。而律师反映突出的还有法官“不尊重律师”。
“问题的主要原因还是双方沟通不够,在很多问题上存在误解。”王中说,有的法院出台“法官不得和律师握手”等规定,这就属于矫枉过正了。调查中,双方大多数还是希望能建立良好的沟通机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