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卫生部方面对“德国模式”似乎不以为然。“社会医保(德国模式)现在在中国缺乏相应的制度环境。”卫生部政策法规司的一位人士向记者解释,比如中国还缺乏正式的劳动制度,存在大量的分散的劳动关系。按照“德国模式”需要单独设立医保机构,这将增加政府的行政成本。
“我
们现在的第三方独立的中介、非政府机构发育也不够成熟。”唐钧持与上述卫生部官员相同的观点,他认为社会医保模式会导致出现新的政府性的医保机构。
此次医改协调小组由发改委、卫生部牵头,发改委的意见就显得尤为引人注意,“发改委还没有明确意见,但可以肯定的是,医改协调小组能否成功协调各部委的不同意见,将直接关系到医改新方案的最后定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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