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届世界水大会日前在北京召开。这是该会议首次在亚洲召开。就在人们对“电荒”、“油荒”逐渐习以为常之际,“水荒”对我
国经济可持续发展的瓶颈作用也日益凸显。如何治理水污染,通过政策和市场调节,合理分配、利用水资源,是当前水务改革的待解难题。
虽然各地反对水价上涨的声音不断高涨,但全国水价调整的步伐仍在加速。
9月4日,从青岛、福州传来消息,两地将对居民用水收费方式做出重大调整,实行阶梯水价。阶梯水价正是目前发改委推动水价改革的重要手段。此前,南京调价方案已基本定局。据悉,辽宁、山东、陕西等省也在酝酿类似方案。
在此番争议颇多的南京市水价上涨过程中,构成这0.95元上涨幅度的主要是3部分价格:供水价格平均价上调0.33元、污水处理费综合价上调0.55元、水资源费上调0.07元。
当前,中国水价主要由水资源费、水利工程费及污水处理费组成。可能的水价改革方案将包括扩大水资源费征收范围、合理调整水利工程价格、调整污水处理收费制度。而这“三费”的调整将成为水价改革的前奏,并带动城市水价全面上涨。
近日,辽宁、重庆、云南等地纷纷加强了对水资源费的收缴,陆续制定了各区域水资源费征收管理办法。而江苏、山东等地的污水处理费征收工作已经进入到县级城市。发改委价格司内部人士同时表示:“发改委正在研究分项措施,继续推涨水价。”
对于推助水价上涨的核心办法,发改委人士表示:“坚持推行阶梯水价的政策将不会改变。”据业内人士透露,阶梯式一直是国家倡导节水的手段,但是水价的起征点在各地都存有争议。所谓阶梯水价就是对用水者按用水量分阶段征收不同价格的水费,目前我国只有少数城市征收阶梯水价。
7月1日起,浙江宁波实行阶梯式水价。“经过一个多月的运作,目前已初见成效。”宁波水价改革知情人士透露,“目前宁波水量基本维持在每日92万吨,平均日节水近6万吨,这与往年炎夏节节上升的用水量形成反差。”
各地的调价动作,也引发了对于水价机制的争议。
“0.95元的上涨幅度太大。”有参加南京水价听证会的代表质疑,“2005年7月南京市自来水刚刚由1.90元/立方米上涨到2.30元/立方米,这次又紧跟着上调,是不是涨得太频繁了?”
舆论将涨价与行业垄断福利联系起来。有律师调查表明,南京市自来水公司2005年亏损2213.95万元,但职工收入却很高,月平均工资2395元,机关管理人员月平均工资3198元(不包括社会保险费等),而南京市城镇单位职工月平均工资只有2101元。
随后,江苏省政府马上推出《江苏省城市供水定价成本监审办法》,对自来水价格成本构成进行严格控制。过去自来水企业申请调价时拿出的成本报表往往是企业自己测算的,而今后要经物价局监审。
据了解,目前建设部正在委托清华大学制定水行业《绩效评价体系》,以此确定水务公司的运营成本是否上涨,从而导致需要调整水价。(索寒雪)
水价改革应让百姓分享改革成果
建设部副部长仇保兴日前通过媒体发表“将在老百姓许可和承受范围之内逐步提高水价”的讲话后,“阶梯水价”再度成为大家关注的热点。
水价上涨对浪费制约有限
――水价上涨对浪费行为的制约作用有限。对于穷人而言,水价的些微上涨也会加重他们的负担,而富人却不会因此减少用水。君不见,水价翻了几番,而浪费水资源的状况并未得到根本改观,反而呈现出了增长势头。因此关键是如何管理好水、使用好水。
――用水固然应该节约,但以中国百姓目前的收入水准,现有的水价已经足够让他们节约再节约的了。如果再加收污水处理费,许多家庭除了不用洗衣机,减少洗澡次数,甚至停用家用厕所,也没有更多办法。但这岂不是生活方式向野蛮的倒退?
――家庭生活用水不像企业用水会产生经济效益,而且每家每户无一例外都会产生污水,所以家庭用水的污水处理完全可以纳入公共事务范畴,由财政埋单,以减轻人们的经济负担。
“百姓可以承受”就能涨价?
――水价改革绝不能走紧盯百姓腰包的老路。
――“百姓可以承受”似乎成了涨价的标准。但是,老百姓能够承受的底线本身,就是一个很模糊的概念,这等于为涨价提供了更大的空间。问题是,如果医疗费、学费、房价、水费、电费等都跟着涨,是否就会超出百姓可承受的范围呢?涨价到底是手段还是目的?
――有关部门所谓的“百姓可承受范围”与百姓认可的“范围”,之所以总是存在明显的差距,与过高估计百姓的承受能力有关,也与漠视百姓的困难有关。试想,如果一些地方的主要官员也会为交水电气暖等费用发愁,也感叹自掏腰包的手机话费太贵,也抱怨出行成本太高,大概就能还原一个真实的“百姓可承受范围”。
――调整水价必须有相应的配套措施。一定要打破垄断,引进竞争机制,加强管理,挖掘潜力,使整个水处理的成本下降,水行业的效率提高,不能让自来水公司变成水霸。
水价改革切忌“惟经济论”
――如果让所有人分享成果是考量一个领域改革是否对路与成功的标准,那么,那种以降低人们生活文明度为代价,那些让人们看不起病、读不起书的改革就是不成功的。
――在未能完全“净化”水资源费征收目的的前提下,试图采取涨价这种单纯经济手段来缓解用水危机的做法可能会陷入“惟经济论”的陷阱:表面上来看,高水价似乎更能体现水资源紧缺,而其真正的作用却是帮助某些部门从资源紧缺中谋取利益。
――目前,各种涨价已经达到或接近老百姓可承受的底线,有关部门需要从“涨声”中走出来,以更理性的措施来制定有关价格政策,给老百姓休养生息的机会,这才是与国家拉动内需方针相适应的明智之举。
――作为生活必需品,如果交由私人经营,市场处理,难保不会出现企业利用人们对水的依赖而哄抬价格的道德风险,而政府经营则可以利用财政资金对资源价格进行平抑。让人们用得起水、电等基本生活资源,是政府的职责所在。
责任编辑:屠筱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