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市劳动保障局昨天宣布,该局将从现在起,加快实施十项新举措,以全面推进劳动合同制度三年行动计划的顺利实施,确保实现三年内全市各类企业与劳动者普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的目标。
据了解,为进一步提高全市劳动合同签订率,加强劳动合同管理,从源头上规范劳动关系,维护广大
职工的合法权益,市劳动保障局、市总工会、市企业联合会和市企业家协会于近日联合在全市实施了“全面推进劳动合同制度三年行动计划”,提出从2006年至2008年,用三年时间实现全市各类企业与劳动者普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内容及配套制度完备并依法履行,劳动合同管理水平明显提高,基本实现劳动合同管理的信息化、规范化、法制化。
这十项新举措是:一、完善劳动用工登记制度。对不办理用工登记手续、不签订劳动合同的企业,一经发现,要限期补办。二、建立劳动合同网上备案制度。2007年上半年,市内四区试行劳动合同网上备案;下半年,全市实现劳动合同网上备案。三、建立劳动合同格式文本备案制度。四、建立劳动合同管理台账制度。2007年上半年,全市规模以上企业要配备专职劳动合同管理人员,普遍建立劳动合同管理基础台账,进一步健全劳动合同基础管理体系。五、建立劳动合同管理统计和分析报告制度。六、继续实施劳动合同备案与工资税前列支办法。七、加大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度。重点检查非公有制企业、改制重组企业以及建筑、餐饮等使用农民工较多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履行劳动合同情况,及时查处违法行为。八、加强劳动合同法律法规的培训。2007年底,实现全市劳动合同管理人员轮训一遍的目标。九、继续完善劳动合同动态管理。2007年底,实现劳动合同网络管理无盲区的目标。十、完善劳动合同法律、法规和政策。(本报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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