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新闻网 2006-09-18 01:38:19 青岛早报
早报讯 刘某从辽宁省来青打工,今年6月一天上午,刘某进入某单位,以领材料为名进入厂内仓库,将仓库内3个价值1300余元的铜制阀门通过仓库窗户扔到了院子里。第二天晚上,刘某再次进入厂院内,将其中一个阀门扔出墙外。刚要取了逃走,被巡逻人员发现后抓获。 法院认为,刘某窃取公司财物,构成盗窃罪 ,但因犯罪未遂,作出了拘役4个月的轻判决定。昨天,法院判决已经生效。(本报记者)
早报讯 刘某从辽宁省来青打工,今年6月一天上午,刘某进入某单位,以领材料为名进入厂内仓库,将仓库内3个价值1300余元的铜制阀门通过仓库窗户扔到了院子里。第二天晚上,刘某再次进入厂院内,将其中一个阀门扔出墙外。刚要取了逃走,被巡逻人员发现后抓获。
法院认为,刘某窃取公司财物,构成盗窃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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