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些不法分子将电视法制栏目当成“教材”,模仿这一作案手法向超市拨打恐吓电话敲诈钱财。
一电视台法制栏目曾播出了一期不法分子在超市投放恐吓信敲诈钱财的节目,本是想起到警示作用,却被一些不法分子当成“教材”,模仿这一作案手法向超市拨打恐吓电话敲诈钱财。
近日,潍坊市奎文区法院审结了多起类似的案件。
2004年秋,一电视台法制栏目曾播出了一期不法分子在超市投放恐吓信敲诈钱财的节目。白某当时看过节目后,认为这是一个快速“致富”的手段,先后十一次向全省各大型超市拨打恐吓电话,声称如果不向其提供的账户存钱就引爆安装在商场内的炸弹,累计敲诈数额高达34万元,其中既遂一起,敲诈获得钱财3万元。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白某敲诈数额巨大,其行为构成敲诈勒索罪,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五年。
无独有偶,曾看过这一节目的被告人张某、范某,在今年春节前夕,多次拨打潍坊市一大型超市办公室电话,称其在超市内安装了爆炸物,以此向该超市勒索人民币5万元。二人被公安机关抓获,敲诈未遂。法院经审理认为,二被告人敲诈数额较大,其行为构成敲诈勒索罪,依法分别判处三年有期徒刑。
被告人李某于2005年9月-12月,先后四次到潍坊市各大商场、超市投放恐吓信,声称其已派人在超市内安装了遥控装置炸弹,要求超市将10万元汇入其指定的账户,否则将炸毁超市。超市负责人接到恐吓信后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并协助公安机关将被告人抓获。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李某敲诈数额巨大,其行为构成敲诈勒索罪,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四年。
责任编辑:屠筱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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