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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实施新《义务教育法》 城市学生有望免杂费

青岛新闻网  2006-09-02 01:44:50 青岛早报

 

  早报讯  昨天,是新《义务教育法》正式实施的第一天,市人大科教文卫委员会和市教育局共同举行了学习贯彻《义务教育法》座谈会。会上提出,继今年起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除杂费后,研究免除城市学生杂费也将列入市教育局的日程,同时我市将出台具体的规定落实新《义务教育法》。

  新修订的《
义务教育法》将义务教育阶段不收学杂费作为一条重要原则。我市从今年春季开始免除了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生的杂费,比教育部的要求提前了一年。但从督察情况看,我市各区市的进展程度不一,有些区市比预期的目标还有较大距离。有关市领导要求,对于免除学生杂费所需的资金今年秋季开学前必须到位,春季开学已向学生收取的,要及时退还。(记者姜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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